索引号: 11370600004259837P/2020-38077 成文日期: 2020-12-10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34382号:关于“驻烟高校校地合作问题与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0-11-17      来源: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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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波委员:

收到您关于“驻烟高校校地合作问题与建议”的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地学习研究。

近几年,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挥高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提出了校产城融合发展理念,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积极协助解决高校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如2017年9月烟台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意见中第4条明确提出了深化校所城产融合联动,充分发挥驻烟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学科优势,建立与全市资源、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机制,支持驻烟高校院所同等享受市级各类创新优惠政策,加快“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引进,深入推进院所校区、城市社区、产业园区“三区”联动,打造创新发展新引擎。探索建设“校所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围绕政产学研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人才资源一体化开展先行先试。强化驻烟高校院所周边控制性规划,加快建设众创空间、中试基地及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基地。

在校地间人才流动方面,为鼓励高校院所在职人员“走出去”以及企业科研人员“走进来”,意见中提出要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到企业兼职或创办企业,鼓励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兼职,促进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建立完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在人才引进、保障方面,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全市范围调剂300个事业编制作为人才编制“蓄水池”,滚动使用、动态管理,主要用于校(院)地共建人才(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平台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端人才及配偶。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为事业编制的可不受所在单位编制限制,非事业编制的服务满一定期限且表现突出的,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在人才落户、安居、子女入园入学等方面都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在促进校地交流方面,市科技局每年都举办若干场次的烟台高校产学研成果交易发布会,促进了校企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取得了不少成果;每年都安排支持校地合作专项计划项目20多项,支持高校团队与烟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从2019年底市政府决定每年安排6000万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烟台高校人才引进、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活动,希望能够有助于烟台高校增强科研能力、提升科研水平。2020年安排30项校地合作项目,资助总金额600万元,其中烟台大学13项,鲁东大学10项,滨州医学院4项,山东工商学院2项,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1项。诚如王委员所言,虽然校地合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市科技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畅通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的相互了解渠道。继续举办专业领域校企合作对接交流会,实际有效寻找高校科研团队与企业合作点。

二、加强与高校服务机构的协调,共同做好服务。将积极主动与高校负责校地合作机构进行沟通,及时掌握高校科研团队的研究方向和能力水平,向相关领域企业推介,同时将企业的创新需求及时提供给学校。

三、继续支持校企合作研发项目。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是双向的行为,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遵从市场规律,积极投入经济主战场。支持企业向学校支付科研经费项目的实施。

四、加快转换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构建充满活力的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校地合作项目经费使用、监督、验收等方面给予承担单位更大的自主权,最大限度做好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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