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8618/2020-29609 成文日期: 2020-11-11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34242号:关于在开发区公交公司处(即夹河苑)重新设立公交站点的答复

日期:2020-11-11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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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开发区公交公司处(即夹河苑)重新设立公交站点”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

2018年,开发区启动长江路施工改造,包括路面、路灯、公交站亭、绿化、交通设施等,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2019年初工程结束。按照长江路道路改造规划方案,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交通流量、道路改造规划以及市民出行,为保证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交警部门对原开发区公司门口开口位置实施了中央硬隔离设施,并将信号灯设置于长江路东头与河滨路交叉口位置。

开发区住建交通部门会同开发区公安交警、规划设计单位以及开发区公交公司现场调研论证,根据道路改造实际情况,鉴于原烟台公交开发区公司南北双向站点(夹河苑站)与金东小区站点站距较近,且距离长江路与河滨路路口较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将原烟台公交开发区公司站点(夹河苑站)与金东小区站点进行合并取中。新站点距离长江路河滨路交叉口约395米,距离西边西蒙西站473米,按照行业标准,城区内公交站点间距宜不超过500米,开发区公交公司现站点符合行业规范标准。

二、下步打算

关于您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围绕提案建议,立足部门职能,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将会同开发区住建交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等,根据周边区域道路实际情况及市民乘车需求,结合市区公交线网整合优化提升工作,在线路优化、站点设置工作中统筹考虑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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