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烟台市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保供企业资金补助名单的公示 | ||
|
||
根据山东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央支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0〕120号)要求,对我市在全省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参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调运、捐赠任务的流通企业其发生的物流费用给予补助;对发挥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价作用的农批市场和零售企业其减免商户租金和防疫费用给予资金补助。经企业申请、县级商务和财政部门初审,烟台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烟台泉源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分别给予物流费用补贴、减免商户租金和防疫费用补贴,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一、物流费用补贴企业 1.烟台泉源食品有限公司 2.长岛长山海珍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减免商户租金补贴企业 1. 烟台金茂超市有限公司 2. 山东龙口市博商购物广场 三、防疫费用补贴企业 1.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2.烟台九田国际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3.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 4.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 5.烟台西牟果蔬批发有限公司 6.烟台汇景蔬菜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7.青岛永旺东泰有限公司烟台金沙滩店 8.烟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 9.青岛永旺东泰有限公司烟台购物中心 10.烟台银座商场有限公司 11.烟台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 12.山东龙口市博商购物广场 13.长岛麦得隆购物中心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与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王炜 联系电话:6657149 联系邮箱:ytswjsctxjsk@yt.shandong.cn
烟台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