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日期:2020-01-24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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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10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市发展改革委)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左右。(市财政局)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左右。(市发展改革委)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市商务局)

6.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市商务局)

7.引进外资保持稳定。(市投资促进中心)

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左右。(市发展改革委)

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市发展改革委)

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市发展改革委)

11.完成省下达的节能任务目标。(市发展改革委)

12.完成省下达的减排任务目标。(市生态环境局)

二、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3.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技术与大健康、航空航天、海洋经济、新材料、新能源和数字创意”等八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生物医药、先进结构材料两大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市发展改革委)

14.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加快推进区块链技术产业发展。(市大数据局)

16.加快推进氢能利用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

17.加快推进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18.出台加快5G产业发展意见,建设5G基站3550个以上,打造全省5G网络示范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全力推进东方航天港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高水平建设海上卫星发射母港基地,打造集星箭研发制造于一体的产业新高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海阳市政府)

20.大力引进涉海科研机构,建设中国海工北方总部,努力提高我市海工装备制造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1.启动“百箱计划”,在烟台海域建设亚洲规模最大、装备水平最高、综合效益最好的海洋牧场。(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2.大力推进“双招双引”,实施全球招商伙伴计划,强化与央企、省属国企的战略合作,全年新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60个以上,实际到位市外资金1400亿元以上。(市投资促进中心)

23.在烟台开发区、高新区等地,以“标准地”方式建设国际招商产业园,大力实施国际产业合作和精准招商。(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开发区管委、高新区管委、牟平区政府)

24.建立“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集中资源支持大项目、好项目,实行“亩产效益”评价,推动专项债券、引导基金等及时跟进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5.抓好年度投资660.4亿元的197个市级重点项目。(市发展改革委)

26.实施100个投资过亿元技改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7.支持万华集团建设世界一流化工企业。(开发区管委)

28.支持山东裕龙石化项目高标准建设,构建高端石化产业发展“双优势”。(市发展改革委、龙口市政府)

29.支持通用东岳汽车基地更新换代,开工建设一汽宝雅新能源汽车项目,打造高端汽车产业发展“双龙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

30.实施“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计划,重视工业互联网应用,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1.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培育壮大新品牌。(市市场监管局)

32.提升发展黄金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振兴“老字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3.提升发展葡萄酒产业。(市商务局)

34.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5.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减负红利最大程度地惠及企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36.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年实现100家民营企业规范化改制,完成“个转企”2000户以上,新增规上企业500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7.指导上市企业规范经营发展,新增上市挂牌企业35家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8.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优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进现场、解难题、促发展”专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

39.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市委统战部)

40.扑下身子、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解决问题、渡过难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1.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市发展改革委)

42.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加快引进各类高水平专业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落户烟台,形成更有竞争力的城市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

43.充分发挥中德工业设计中心作用,高水平办好2020世界工业设计大会,把烟台打造成为中国工业设计名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4.促进会展业高水平发展,全年继续举办有规模、有影响力的会展活动100场以上。(市商务局)

45.金融业要实现新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动无还本续贷、企业中长期贷款等政策落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46.加快推进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新增基金认缴规模300亿元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47.完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布局一批高端酒店、特色街区、现代商贸综合体。(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8.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打造“烟台大姐”等家政服务品牌。(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供销社)

49.制定扶持夜间经济相关措施,集中建设“一带十一片区”聚集区,繁荣“夜游、夜娱、夜食、夜购”等消费业态。(市商务局)

50.启动全域旅游五年行动,加快芝罘仙境、欢乐海湾、复星文旅、养马岛生态旅游岛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市文化和旅游局)

51.叫响“仙境海岸·鲜美烟台”城市品牌。(市委宣传部)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52.今年市级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与中科院等大院大所和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合作。(市财政局)

53.建设集成电路、康复产业等市级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支持已有的创新平台做大做强,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54.全力支持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研究院等争创“山东省实验室”,力争全年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和技术创新中心4个以上。(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5.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骨干企业建立全球研发中心,推动全市创新型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市科技局)

56.支持更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7.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要突破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500家。(市科技局)

58.要加大力度,出台新一轮的人才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吸引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9.要集中力量办好首届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周等高端交流活动,努力吸引驻烟高校毕业生留烟就业创业,力争全年新增高层次人才6000名以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0.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实施“烟台工匠”建设工程。(市总工会)

61.要重视技能型人才培育,举办有影响力的技能大赛,力争三年培养10万名技能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2.高水平举办首届烟台国际技术交易大会,促进技术成果集中转移转化,把我市打造成东亚地区重要的国际技术交易城市。(市科技局)

63.加强与日韩的技术交流,支持日韩企业在我市设立更多的研发机构。(市科技局)

64.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科技合作,发挥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丝绸之路高科技园区联盟等平台的重要作用。(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

65.加强与国外知名大学的交流,争取更多的高端学术活动在我市举办。(市教育局)

四、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66.对全市536个扶贫工作重点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开展“回头看”,以“严”和“实”的标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市扶贫办)

67.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和兜底保障帮扶措施,基本消除年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扶贫工作重点村,健全落实即时帮扶机制,防止返贫和新致贫,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市扶贫办)

68.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年内组织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全面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

69.大力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争取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0.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重点河流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超过90%。(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71.加大土壤管控和修复力度,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市生态环境局)

72.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3.深化渤海湾综合治理,确保重点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达到省考核要求。(市生态环境局)

74.全力保护好我们的长岛,支持长岛争创海洋类国家公园,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长岛综合试验区)

75.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6.开展昆嵛山生态治理,守护好宝贵的生态资源。(昆嵛山保护区管委)

77.大力实施“碧水绕城”工程,加大城市河流生态补水力度。(市城管局)

78.完成造林和生态修复8万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9.重视金融领域风险,不断丰富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工具箱”,实施“金桥”计划,市级设立5亿元企业应急纾困基金,发挥好各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流动性困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财金集团)

80.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行为。(市公安局)

81.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市财政局)

82.全年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要控制在3%以内。(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烟台银保监分局)

83.加快构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建成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市应急管理局)

84.强化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管理局)

85.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

86.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化解机制,集中攻坚化解历史信访积案。(市信访局)

87.紧扣“长效常治”目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五、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88.全面启动芝罘仙境片区建设。(芝罘仙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蓝天集团)

89.全面启动海上世界片区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金集团)

90.全面启动幸福新城片区建设。(芝罘区政府)

91.全面启动高铁新区片区建设。(莱山区政府、轨道交通集团)

92.全面启动夹河新城片区建设。(福山区政府)

93.全面启动牟平新城片区建设。(牟平区政府)

94.全面启动八角湾中央创新区片区建设。(开发区管委)

95.全面启动金山湾区片区建设。(高新区管委)

96.全面启动空港新区片区建设。(开发区管委、蓬莱市府办)

97.开工建设潍烟高铁。(市交通运输局)

98.把烟台南站扩建成现代化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集团)

99.启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完成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立项、融资、设计等各项工作,开启烟台的地铁时代。(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集团)

100.推动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成通车。(市交通运输局)

101.开工建设莱荣铁路。(市交通运输局)

102.建成文莱高速公路。(市交通运输局)

103.加快建设蓬莱国际机场二期工程。(烟台国际机场集团)

104.开工建设烟台港西港区LNG接收站等项目。(烟台港集团)

105.启动海阳核电大型海水淡化项目。(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06.争取核准建设核电3、4号机组。(海阳市政府)

107.老岚水库枢纽工程确保年内开工。(市水利局)

108.82项重点水利工程实施建设。(市水利局)

109.加快建设长岛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市交通运输局)

110.完成7个国省干线工程建设。(市交通运输局)

111.启动城市更新三年计划,大力推进“绿化、美化、亮化,治堵、治乱、治差”。(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2.年内实施133项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63.6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3.加快27条道路建设,塔山南路建成通车,机场路立交桥建成投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4.大规模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投资16亿元,启动203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10万户居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5.完善背街小巷照明设施,让群众家门口的路灯全亮起来。(市城管局)

116.出台政策,支持条件成熟的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7.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8.坚决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市城管局)

119.坚决清理整治违建别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0.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1.深化交通拥堵治理,新建停车设施,加快城市立体交通建设步伐。(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122.加大力度推动垃圾分类管理,各级公共机构要带头实行垃圾分类,年内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35%以上。(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23.抓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37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市城管局)

124.实施14条道路绿化提升。(市城管局)

125.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00辆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126.统筹推进“五个振兴”,谱写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烟台篇章。(市委农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组织部)

127.抓好粮食生产。(市农业农村局)

128.保持优质果品竞争力。(市农业农村局)

129.保持优质海产品竞争力。(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30.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131.努力提升烟台苹果的发展水平,改造40万亩老劣果园,引入市场资源建设大型果园,持续增加产业投入和科技投入。(市农业农村局)

132.支持蓬莱打造“丘山谷地”,建设世界级葡萄、葡萄酒主产区和旅游目的地。(市商务局、蓬莱市政府)

133.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稳定外贸出口。(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134.稳步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135.科学规划村庄布局,有序推进合村并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136.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打造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0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7.投资69亿元,大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今年对87个乡镇、1893个村按照“同源、同质”标准,实施供水一体化改造,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用两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覆盖。(市水利局)

138.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取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9.所有乡镇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0.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完善后续管理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1.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390公里,建成农村客运站点1004个。(市交通运输局)

142.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培养2800名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6万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市农业农村局)

143.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引导村民讲文明、树新风,塑造乡村文化生态。(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深入实施重点领域改革

144.建立市属国企外部董事制度,推动冰轮集团、泰和新材整体上市和密封科技首发上市,市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比例达到65%以上。(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45.持续优化国有投融资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更好发挥融资功能,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年内再新增1家3A级信用企业。(市国资委、蓝天集团、国丰公司、轨道交通集团、财金集团)

146.全面推开省级以上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全员聘任制、绩效薪酬、社会事务剥离等改革措施,在全省率先完成改革任务,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市商务局)

147.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推进“三权分置”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8.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率。积极稳妥推进其他领域的改革任务。(市农业农村局)

七、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149.全面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的经贸合作,深度融入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加强区域协同,实现互利共赢。(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150.以对日、韩合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工作机制,开辟新的局面。(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151.稳住与欧美的经贸关系,全力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往,拓展与东盟国家的产业合作,争取新兴市场进出口占比达到20%以上。(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152.持续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全年一般贸易出口占比达到45%以上,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20%以上,服务贸易增长8%以上。(市商务局)

153.对标国际标准,进一步提升烟台自贸片区的创新能力。自贸区要勇于探索、自我加压,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支持全市高质量发展。(开发区管委、市商务局)

154.市级继续向自贸区下放管理权限,注入优质资源,全方位支持自贸区打造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好、发展活力最强的开放新高地。(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55.要突出日韩合作特色和高端装备发展优势,壮大中韩产业园规模,启动建设中日产业园,打造中日韩合作先行区。(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开发区管委)

156.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以“一次办好”为导向,深化流程再造。(市政府办公室)

157.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电子证照互认互通,优化“烟台一手通”APP服务,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要实现“移动办理”。(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58.市级涉企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容缺受理,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59.畅通政务服务热线,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市政府办公室)

160.畅通《问政烟台》等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市委宣传部)

161.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市发展改革委)

162.进一步优化涉外服务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市外办)

163.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市口岸办)

八、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164.全年新增就业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5.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培训6万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6.实施就业援助专项行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7.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再延续实施1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8.加大农民工欠薪治理力度,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9.扩大全民参保覆盖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0.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城乡低保标准,将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市民政局)

171.为65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加发基础养老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2.为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和小型器具适配服务。(市残联)

173.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规划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公益性公墓。(市民政局)

174.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792套,基本建成1320套,为9000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75.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开建26处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市教育局)

176.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新建50所学校,基本消除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市教育局)

177.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市教育局)

178.启动建设烟台一中分校区。(芝罘区政府、市教育局)

179.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市教育局)

180.积极引进国内名校和国际教育资源。(市教育局)

181.重视职业教育发展,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市教育局)

182.全力支持驻烟高校发展,推动高校与城市创新资源深度融合,培养更多高质量人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18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深入推行分级诊疗。(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84.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市医保局)

185.扩建烟台口腔医院。(市卫生健康委)

186.支持医学中心建设。(市卫生健康委)

187.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提高村卫生室的保障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让基层的医生能安心为群众看病,减少后顾之忧。(市卫生健康委)

188.关心养老事业,全面提高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水平,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89.高质量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市统计局)

190.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在城区新建笼式足球、灯光球场、健身广场等设施,为500个村庄安装健身器材。(市体育局)

191.积极发展冰雪运动、水上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市体育局)

19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创作文艺精品,讲好烟台故事。(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193.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支持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194.启动建设市科技馆。(财金集团、市科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5.启动建设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创意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莱山区政府)

196.举办市民文化节和文化惠民消费季,让“书香烟台”成为特色文化品牌。(市文化和旅游局)

197.全力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市委宣传部)

198.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等工作。(烟台警备区)

199.推动军民 融合深度发展。(市发展改革委)

200.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全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九、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司法局)

202.要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今年起市政府组成部门要开展“向代表述职、请委员评议”工作,年初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全年工作计划,年终报告工作成效,更大程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市政府办公室)

203.严格控制行政开支,今年各级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0%。(市财政局)

204.一律不新增一般公务用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5.除危房改造外一律不新建、改扩建办公用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6.各类会议活动一律精打细算、节省开支。(市财政局)

207.强化审计监督。(市审计局)

208.要以党建统领全局。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党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以党的建设统领政府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各级各部门)

209.要攻坚克难抓落实。今年政府工作确定为“制度建设年”和“重点工作攻坚年”,完善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牢固树立“保三争二抢第一”的工作标准,尚实干、勇担当,不做太平官、不当老好人,以攻坚的姿态打好主动仗、精准仗,全力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部署,全力推进全市“三重”工作,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各项任务。(各级各部门)

210.要建设廉洁政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持续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各部门)

以上分工意见,括号内楷体字标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结合落实全市“三重”工作责任清单,会同各责任单位逐项研究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年度任务目标,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列出季度进度计划,填写《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2月7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在本辖区的落地实施。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完成情况。市考核部门要将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综合考核。


附件:1.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doc

          2.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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