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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
2020-01-13 至 2020-01-21
征集单位:
烟台市民政局
公告内容:

为切实做好烟台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2015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27号),制定出台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发〔2015〕53号),该文件将于2020年5月31日到期。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烟政字〔2019〕40号)要求和社会工作进入新时代新的发展需要,我们对《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发〔2015〕53号)进行了修订,现上网征求社会群众意见。请关心此项工作的社会群众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1月21日前反馈市民政局(联系人:曹科长,电话:6788230,邮箱:ytsmzjsgk@yt.shandong.cn  )。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意见征集结果:

《烟台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15部门会签和各县级民政部门意见征求后,2020年1月13日—21日通过烟台市政府、烟台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在此期间,市民政局未收到公众相关意见建议。


烟台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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