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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19-27616 成文日期: 2019-09-0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烟台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及解读

日期:2019-09-06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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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1.《拟下放到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

2.《关于提高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的意见》

3.《烟台市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

4.《烟台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5.《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

6.《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本次常务会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议题解读】本次常务会将对第3个议题“烟台市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构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新模式,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原国家海洋局2017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10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8〕50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湾长制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烟台市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8个部门进行了会签,2019年9月2日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部分,明确了我市实行湾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湾长制实施范围为莱州湾、庙岛湾、套子湾、芝罘湾、四十里湾、丁字湾等6大湾区陆海空间,并覆盖全市管辖海域,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实行湾长制,初步建立市、县、乡三级湾长体系。

(二)组织体系。主要包括湾长设置和湾长制办公室设置两方面。

在湾长设置上,全市设总湾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副总湾长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其中莱州湾、庙岛湾等6个海湾为市级海湾,由有关市领导分别担任市级湾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分别为市级海湾联系部门,负责牵头落实所配套湾长安排的工作事项和任务。各沿海县市区、乡镇(街道)参照市级组织体系设立相应的县级、乡镇级湾长及工作体系。

在湾长制办公室设置上,市湾长制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县市区参照设置湾长制办公室,乡镇(街道)明确相应工作机构。

(三)主要任务。共5个方面、25项任务,分别明确了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是海洋空间资源管控。包括实施海洋空间规划引领、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控制制度、严格海水养殖空间管控、严格执行用海限批政策、实行“一湾一策”5项任务。

二是陆源入海污染控制。包括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加强沿海污水处理设施规划与建设、加强沿海工业污染防治、加强港口污染防治、加强沿海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7项任务。

三是海域污染综合防治。包括清理整治海水养殖污染、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完善海上环卫机制、严格控制向海洋倾倒废弃物4项任务。

四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包括开展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近海和海岸湿地保护修复、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严格落实海洋生态补偿制度5项任务。

五是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包括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加强海上溢油风险防控、建立沿海重大工程建设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制度、开展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与应急处置4项任务。

(四)保障措施。主要从五个方面保障湾长制的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巡察监管。四是强化科技支撑。五是加强监督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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