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952/2019-28254 成文日期: 2019-07-12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政治建设

第133402号:关于“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手段 有效提升执法效率”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9-05-31      来源: 烟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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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委员:

您提出的《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手段 有效提升执法效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重要部署,法贵必行,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们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为统领,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手段,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但行政执法效率不高,行政处罚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仍然存在。您在提案中针对以上问题分析了具体原因,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关注,也展现了一名政府公务人员的责任担当。根据政协提案办理规定和具体格式,现将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向您详细汇报,以作答复。

一、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现状

2017年5月,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编办《关于<烟台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出台了《关于烟台市市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目前,市级层面,实行部门内综合执法,重点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实现了职责明确、行为规范。县级层面,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乡镇层面,综合执法局在乡镇(街道)派驻若干执法中队,建立镇街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各类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改革以来的主要成效如下:一是执法主体更加明确。原有执法主体比较多,导致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的矛盾比较突出,改革后,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有效解决了过去执法队伍分散和多部门重复执法的问题。二是执法力量得到强化。按照“编随事调、人随遍走”的原则,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执法力量统一划入新的综合执法机构,大幅减少了执法队伍种类,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能,优化了执法资源配置。三是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通过在各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联合办公,完善了执法联动机制。由镇(街道)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地解决了“镇街看得见的管不着,部门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主线,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强力构建协作联动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以来,各级各部门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要求进行了明确;在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执法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的工作要求,将执法信息公示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全市设立了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网络平台,打破了信息孤岛,实现了执法信息互联互通。目前,我市各级执法部门均已按照要求,采取摘要公示的形式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权力依据、案情描述、案件状态等信息。

二是以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对《山东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进行了重点推广,确保各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均能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保障执法全程记录的推行效果。目前,市直执法部门共配备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各类音像记录设备1227台套,实现了资源装备合理配置,形成了贯穿执法全过程、记录客观准确、查询方便快捷的行政执法记录链条,对于提升行政执法效率,解决取证难、送达难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公正。我们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四类执法中关系企业和公民重大切身利益、易产生争议的执法决定统一纳入重大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分类列明了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执法决定。督导市直部门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素清单,明确界定了本单位所有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加强了审核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配备。执法任务重的单位,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部门,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有效保障了执法决定“有人审”。

四是以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资格管理。在巩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审核公告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和各类检查,重点对各县市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二级主体资格进行抽查和清理。严格资格准入,加强资格审核,强化对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制度,仅2018年就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年审5900余人次,培训考试4年年审人员2500余人次,培训新申领执法证人员2700人次。通过严格考场纪律,改革考试监管方式,对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情况、考场秩序、监考人员履职情况、执法人员考风考纪情况及违规违纪处理情况等进行全程督导和巡查,对执法人员考试违规违纪现象零容忍,坚决杜绝替考、作弊等违纪事件。

五是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根据《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了《烟台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实施方案》,从加快建设完善权力运行系统、规范梳理行政权力上网信息数据、严格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管理和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做出精心规划,确保工作安排全方位、无死角。通过加强培训、及时督导,切实规范梳理行政权力上网信息数据,严格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顺利推进。目前,已对49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5个县市区全部完成要素录入,并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网站进行重新公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12月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今后,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重点做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加快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适时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同时,还将以新组建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支综合执法队伍为重点,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李建平委员,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手段、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对于我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相信在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依法行政能力必定会有新的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必定会上新的台阶。

烟台市司法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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