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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19-27622 成文日期: 2019-12-2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烟台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及解读

日期:2019-12-20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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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1.会议听取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2.会议研究了《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3.会议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有关情况汇报

4.会议研究了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5. 会议研究了《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6.会议还研究了首席技师评选、扶贫协作等事项


(本次常务会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议题解读】本次常务会将对第5个议题“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为解决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施滞后、技术力量薄弱、人才短缺等问题,市卫健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等8部门会签,形成本《意见》。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力争通过3-5年时间,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有效增加基层优质医疗资源,基本实现基层门诊量占全市门诊总量的比例在50%左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1.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由县级规划筹建,实现村卫生室服务全覆盖。城市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

2.完善财政供给及激励机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奖励。

3.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经费。足额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经费。

4.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规债务。利用3-5年时间,化解2013年以来因县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维护维修、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专项补助未落实而产生的合规债务。

5.加大村卫生室投入支持。自2020年起,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分别给予1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纳入全市设置规划,达到市级以上建设标准的新建村卫生室,市、县两级财政分别给予每处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6.合理核编定岗。分别按照服务人口1-1.5‰、0.7-1‰的标准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到2021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空编率控制在5%以下。

7.创新人才招聘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时,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急需紧缺医学专业,招聘大学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8.巩固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合理配备乡村医生,积极推行“县招乡聘村用”制度,强化乡村医生在岗培训。

9.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挂职“业务院长”等措施,加大对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卫生院的帮扶力度。

1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预算,保证金比例控制在4%以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周转金额度。

11.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三)保障措施。

立足工作实际,分别从组织领导、配合联动、考核评估等三方面提出了保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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