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00004260061H/2019-20536 | 发布时间: | 2019-12-02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烟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止《烟台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决定 |
因烟台市食安办等13部门制定的《烟台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烟食安办字〔2016〕5号,YTCR-2016-0240001)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印发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鲁食药监发〔2017〕67号)部分内容相抵触,决定废止《烟台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烟食安办字〔2016〕5号,YTCR-2016-0240001)。现予公示。该文件自公示之日起废止。
烟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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