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八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18-09-08

  9月8日,我市接到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八批信访件,共计25件,其中来电24件,来信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1个县市区和1个驻烟单位,分别是莱阳市5件、龙口市5件、海阳市3件、芝罘区2件、牟平区2件、栖霞市2件、开发区2件、莱州市1件、莱山区1件、招远市1件、长岛县1件、烟台齐鲁交通1件,其中,芝罘区和烟台齐鲁交通共同办理1件。加上前十七批次转办信访件,我市累计收到信访件508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25个。其中,水环境污染问题9个,大气污染问题7个,扬尘污染问题3个,油烟污染问题2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垃圾污染问题1个,生态破坏问题1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要在5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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