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六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18-09-06

  9月6日,我市接到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

十六批信访件,共计25件,其中来电20件,来信5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1个县市区,分别是芝罘区4件、龙口市3件、莱山区3件、牟平区3件、海阳市3件、蓬莱市2件、栖霞市2件、招远市2件、莱州市1件、高新区1件、莱阳市1件。加上前十五批次转办信访件,我市累计收到信访件45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25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11个,水环境污染问题6个,扬尘污染问题2个,垃圾污染问题2个,油烟污染问题2个,噪声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1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要在5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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