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17B/2017-24528 成文日期: 2017-06-20
发布机构: 法制办 组配分类: 监察司法

第1701081号:关于“提高执法质量增加执法透明度”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8-09-18      来源: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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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执法质量增加执法透明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依法行政的核心问题在于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如何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也是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法制办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各级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您在建议中针对我市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具体原因,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关注,也体现了一名人大代表的社会责任感。根据人大建议办理规定和具体格式,现将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向您详细汇报,以作答复。

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规范和事后监督工作力度,重点着力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过多、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切实做到既履职执法到位,又不影响正常生产经常活动,把监督检查与服务管理结合好,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拟定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在市政府法制网公开行政执法投诉监督电话、信箱和行政执法人员查询系统,组织全市160余名执法督察人员参加《山东省行政执法督察证》申领培训考试,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有效防止并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在规范行政执法中的制约作用提供了保障。

二、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作用,落实好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实现执法管理的流程化、常态化、信息化,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

稳步推进行政处罚电子监察平台应用,全天监控、及时反馈系统运行情况。2015年,根据科技防腐的要求,在市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各行政机关中,依托市政务网、互联网和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立了行政执法网络业务平台和电子监督系统,市府办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目前该系统运行正常,凡是使用该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市法制办均可以在网上进行监督,2016年,市级各执法部门共审查提报网络案源300起,其中立案238起,结案166起。下一步我们将以抓好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工作落实为契机,大力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平台法制监督系统建设。结合完善我市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争取2017年底前我市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纳入市县政务服务平台,综合成立烟台市政务服务平台法制综合监督系统,一并在政务外网运行。

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关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监督制度”的规定,出台了《烟台市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办法》。《办法》规定,凡是行政机关做出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必须向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备案,并明确了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的具体标准。2016年,共落实备案市级部门重大行政决定346份。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总体素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要求,做好我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2011年以来,我市每年多次组织全面检查和抽查工作,分别对有关部门尤其是重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检查,并选送优秀案卷参加全省执法案卷评查,以此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

制定细化基准,深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在不断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和过罚相当原则,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等,予以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在重新审核完善的基础上,市政府42个部门均以规范性文件形式重新公布了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统一公布,保证了行政处罚工作具体操作的有法可依和有据有循。

三、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了市法制办统管、分级负责、部门参与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启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实行市级统一扎口管理,严把入口关,确保符合规定条件。对所有报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根据编制部门在编制信息网公布的部门行政编制数量及人员名单、工勤人员数量及名单等信息,进行全面资格审查,逐一核实,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从源头上保证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质量。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组织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审核公告”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烟台市政府通过审核公告市级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08个。各县市区也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告。对新上岗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进行了培训考试发证,建立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凡年审考试未通过或调离执法岗位或不符合执证条件的,一律清理出执法队伍。2016年,经过审查,共累计注销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各类行政执法证件2584个。并按照要求,在法制办网站上公示了执法人员清理情况和执法人员查询渠道。

针对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以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明晰、保障有力”的监督体制和完善“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监督机制为主要内容,有效整合行政执法监督资源,实现“一级政府明确一个监督部门、一个部门明确一个监督机构”的监督体制。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互享,加快形成行政执法监督与外部监督、专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格局。严格规范,加强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通过调取执法案卷、抽查执法行为、综合检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监督检查,广泛开展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实施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考核监督机制,将各有关部门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作为改进机关作风重要内容,纳入市直机关岗位目标管理考核。

王兴发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都会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为着力点和落脚点,以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行政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增加执法透明度,有效防止并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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