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烟台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零跑腿”“只跑一次”改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
我市人口众多,尤其是“人户分离”情况比较突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居民群众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中,大部分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提出申请。由于“人户分离”等情况,不少居民在办事过程中不得不往返奔波、费时费力。为回应群众‘就近办事’的期盼,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筹下,市公安、人社、司法、海洋与渔业、旅游、住房公积金、老龄、残联、国税、地税等10个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民生服务类事项梳理规范,推动事项开展“全市通办”。经过相关部门的集中攻关,最终形成了“全市通办”清单。从2018年7月1日起,“全市通办”将在各县市区正式实施,共涵盖10个部门的108个服务事项。
二、基本情况
全市通办,指的是政府部门通过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打破居民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的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让居民群众在全市任何一个便民服务(代办)点、政务服务中心均能申请办理事项,从而减少奔波,实现“就近办事”。7月起,全市各县市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代办)点将全面实施“全市通办”。由此,居民群众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保卡办理等108个事项,可选择本市任意一家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代办)点就近办理。
三、重要意义
推行“全市通办”,是烟台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重要举措,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具体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烟台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回应居民群众需求期盼的具体行动。全市共建有1个市级、15个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每年的受理服务量超过450万人次。推行“全市通办”,是我市推出的又一项便民利民具有创新意义的举措,职能部门跨前一步,把麻烦留给自己,将方便送给居民群众。
下一步,市政管办将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标准化+政务服务”,与国际惯例对标,向先进地区看齐,完善创新型服务机制。在全面实现“全市通办”的基础上,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市还将继续努力推动“网上办事”。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推进政府为民服务进一步走入群众,让居民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