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烟台市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等的通告

日期:2018-08-1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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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设举报电话、信箱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烟台市范围内涉黑、涉恶线索。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海岛开发、海上养殖、作业生产等过程中阻挠开发、非法占海、敲诈勒索、组织渔船越界捕捞谋取利益、以暴力争抢渔场的“渔霸”“海霸”等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设置两处举报地:

  1、烟台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要接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0535-6297183,0535-110;

  举报信箱: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烟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

  电子邮箱:dhce6297183@163.com;

  微信公众号:关注“烟台公安”或者下载“烟台公安”APP,通过微警务线索举报栏目进行举报。

  2、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接收“保护伞”线索为主,同时接收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0535-6903578;

  举报信箱: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民防空大楼2212室;

  电子邮箱:yantaishishb@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特此公告。

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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