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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18-24737 成文日期: 2018-12-0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烟台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及解读

日期:2018-06-01      来源: 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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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1. 烟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烟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2.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意见
    3.烟台市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4.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违法建设执法管理体制的意见
    5.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6.关于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7.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本次常务会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议题解读】对本次常务会第1个议题“烟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烟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7年11月27日,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山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鲁政办发〔2017〕79号),明确将对我省除济南、青岛之外的其他15个设区的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考核每三年开展一次,结果分4个等级,采取自我评价、初步评定、抽查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反馈等步骤,考核结果作为各有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为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烟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及《烟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经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等18个部门会签,形成本稿,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考核办法》及《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管委“菜篮子”情况进行考核,督导各县市区、管委落实“菜篮子”负责制。具体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等17个部门对县市区“菜篮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要求与省政府考核要求基本一致,结果报送市政府。

《工作方案》对全市“菜篮子”发展情况提出明确规划,提出到2022年,全市蔬菜生产能力保持基本稳定,肉蛋奶总产量达到220万吨左右,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70万吨。蔬菜、畜禽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8%、99%、98%以上。

《工作方案》确定了4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生产能力建设,提高我市“菜篮子”供给水平。结合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蔬菜品种选育步伐,提升蔬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实现生产、生态有机统一。大力推广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模式,着力打造生态高效循环畜牧业。推进“海上粮仓”建设,加快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积极探索“政府+水产养殖企业+海工装备企业”联动模式。二是构建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保障“菜篮子”质量安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三是完善流通体系建设,提高“菜篮子”流通发展水平。鼓励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互联网+菜篮子”等多种产销对接活动,开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四是强化市场调控保障能力,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完善落实冬春蔬菜储备和猪肉应急保供储备等“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立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

《工作方案》确定4项保障措施: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二是加大政策扶持。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调控保障等方面给予保障。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菜篮子”工程建设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三年一考核。四是严格追究责任。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问责制,对落实情况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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