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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18-24736 成文日期: 2018-12-0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烟台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及解读

日期:2018-05-25      来源: 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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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1. 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
    2.2017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情况
    3.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

    本次常务会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议题解读】对本次常务会第1个议题“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烟台市政府于2014年12月设立了市级专利奖,出台了《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有效期已届满。2018年,市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了《办法》的修订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经市财政局、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会签,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是市政府设立烟台市专利奖,用于奖励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专利。

二是烟台市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其中每年授奖数一等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7万元;二等奖不超过7项,每项奖励4万元;三等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励1万元。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项目,授予当年度“烟台市十大专利”称号。

三是对申报市专利奖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对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的,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已经获得国家、省级或市级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及专利奖的,不得申报烟台市专利奖。

四是明确了烟台市专利奖的评奖指标及权重。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评奖指标及权重为:专利质量(25%),技术先进性(25%),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外观设计专利的评奖指标及权重为:专利质量(25%),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

五是对负责市专利奖评选的行政部门和评奖委员会的组成做了明确规定。市政府设立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其组成人员人选由市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下设市专利奖评奖办公室,负责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市专利奖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

六是明确了市专利奖的推荐原则及推荐单位,专利奖申报、审查及受理、专利奖评审组评审、专利行政部门审核、评奖委员会审议、建议授奖公示、报市政府批准及奖励证书和奖金发放的程序。

七是明确了纪律约束、惩戒机制以及《办法》的施行日期。


【议题解读】对本次常务会第3个议题“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10月起,我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在经过多轮工作对接、意见征求和省技术组初审的基础上,经修改完善形成了《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

一、优化调整的必要性

2017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牵头,重新制定并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规范。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于2017年底前、包括山东在内其他省份于2018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或优化,2020年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山东省2016年版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不符合新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要求,因此省里于2017年12月启动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

二、优化的过程及结果

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基本思路是首先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底图,然后按照技术规范分层次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核减,最后经过技术处理形成优化结果。

(一)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底图。省里委托专业机构对全省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进行评价,形成各地市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区域。将评估区域、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其他各类保护地、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叠加,形成海陆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底图。因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全部采用省海洋与渔业厅提供的数据,我们实际使用的是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底图。在工作底图中,我市初始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968.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5.87%。

(二)核减的主要依据及核减过程。核减主要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各类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其他农林空间、现状采矿权和莱州招远9个国家规划矿区、重点项目和县市区建设用地需求、其他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等6个大项。通过上述6个大项依次进行核减后,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由4968.1平方公里核减为1974.3平方公里。

(三)处理破碎斑块形成优化结果。按照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规定,核减工作完成后,对于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且不属于禁止开发区的破碎斑块,全部进行扣除。扣除后即形成优化结果,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703.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2.3%。与2016年版生态保护红线(23.04%)相比,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下降10.74个百分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根据今天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政府以正式文件于5月31日前报省环保厅、省发改委审查。待省政府正式颁布《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后,将抓紧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目前,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制图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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