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

日期:2018-03-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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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市妇联执委会的决定;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三)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市妇女群众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五)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拟定,推动有关妇女儿童权益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六)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女的统战联谊,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发展同世界各国(地区)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八)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九)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妇女联合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权益部、妇儿工委办、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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