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联

日期:2018-03-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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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 贯彻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和市文联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为全市性各文艺家协会和各县市区文联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界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组织召开全市文联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和全市性文艺家代表大会。 三、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繁荣创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表彰文艺工作者和开展各种文艺评奖活动,培育文艺人才,繁荣文艺事业。 四、负责文联的组织宣传工作。对有关的文化艺术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界同国内外文艺家、艺术团体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六、维护文艺家和艺术团体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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