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会议公开 > 市政府常务会议 > 议定事项解读
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18-24753 成文日期: 2018-12-2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烟台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及解读

日期:2018-12-17      来源: 市府办

字号:

烟台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1.201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3.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4.烟台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

5.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

6.烟台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7.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8.烟台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9.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

10.关于调整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情况

11.烟台港龙口港总体规划方案调整


(本次常务会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议题解读】

对本次常务会第5个议题“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加强我市停车管理工作,市停车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北京、杭州、南京等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征求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初稿。经市发改委、住建局等13个部门会签和专家论证、市法制办审查,并通过政府法制办网站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本稿,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主要内容

5章、47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使用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突出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停车场的定义与分类。将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三大类,涵盖了所有类型的停车场,并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共停车场的定义,强调根据规划单独选址建设、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属于公共停车场,为商场、医院、车站等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属于配建停车场范畴。

二是多方参与、建立一体化协调机制。停车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为加强部门联动,共同推动停车管理工作,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停车管理中的职责,并由市县两级政府设立停车场建设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是统筹规划、平衡供需矛盾。明确要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停车总体发展战略、区域发展策略、供应体系及引导政策,分区域实行差别化供给,合理设定停车设施分布和规模;提出了产业化发展方向,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提供政策扶持。

四是推进停车场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停车场建设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对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进行实时动态信息管理,并将实时动态信息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

五是盘活资源、鼓励共享。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建停车场,鼓励个人停车位向社会有偿开放使用,实行错时共享停车。

六是规范经营、构建良性秩序。合理设置和调整道路停车泊位;明确了对非法占地设置停车场行为的处罚依据;明确了车辆停放的要求;明确了停车场经营单位、驾驶员的行为规范。

议《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