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税务局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六条措施

日期:2018-11-2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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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

关于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六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的要求,烟台市税务局立足自身职能,主动对接服务,精准发力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就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政策落实,减税降负,提升民营企业税法税制认同感

  (一)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地。

  (二)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缴费方式稳定,坚持只变更征收主体,不增加民营企业负担,确保民营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际负担率有实质性的下降。

(三)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12月初出台《民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宣传册,提供下载二维码,方便民营企业办税人员学习;通过门户网站、电视访谈、报纸专刊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充分运用纳税人学堂等载体,开展面向民营企业的政策辅导。

  (四)开通政策落实及问题反馈通道。充分利用12366服务热线、行业座谈等方式,深入民营企业征询政策执行意见并及时反馈,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

  二、优化税收服务,提质增速,提升民营企业申报缴税便捷感

  (五)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严格落实“一次办好”各项措施,抓好197项 “一次办好”清单事项的落实, 确保民营企业办税“只跑一次”。

  (六)全面落实办税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制定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容缺办理事项清单78项,民营企业纳税人办理清单内事项,如资料不全,可在承诺补件后先予以办理。

  (七)深入开展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对民营企业的“三问”活动,即“问需民营企业、问计民营企业家、问候帮助困难民营企业”。

  (八)进一步简并办税资料。提供免填单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提交材料简化为2份三张表,取消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者复印件等报送;全面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在年底前实现一类、二类民营出口企业无纸化管理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三类民营企业将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推行。

  (九)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涉税事项向前台转移,办税服务厅提供涉税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出件等“一站式”服务;推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在税务注销等环节推出“即办”服务。

  (十)积极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设立民营企业留抵退税绿色通道,在上级分配额度内,指定专人受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税资料。

  (十一)深度简化行政许可文书资料。对能够当即办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为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或者相关证照、批准文书信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民营企业申请人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十二)规范涉税行政审批事项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不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对135项备案类事项全部实行“先办后审”;对49项涉税事项实行免填单服务;积极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制度,为民营企业减负。

(十三)加快“互联网+税务”建设。积极推广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财务报表转换等关键创新事项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新增42项功能,优化完善41项功能,调整税务端和纳税人端510余个页面,满足民营企业纳税人网上办税需求。

  (十四)提供多元化缴税方式。新增微信缴税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库银、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缴税,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缴税需求。

  (十五)出口退税进一步提速。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在全市重点民营企业中推行出口退税“2日办结 即时退税”。

  三、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提升民营企业共享红利获得感

(十六)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承诺制。百万元以下开票限额审批全部实现办税厅当场受理即时办结;百万元(含)以上的开票限额审批提速至承诺的2个工作日办结,实现民营企业审批事项 “零超时”。

(十七)及时提供和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通过烟台市税务局网站、二维码、公告栏等方式对审批规范、所需资料、审批时限进行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按期通过烟台市税务局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方便民营企业纳税人及时知悉。

  (十八)大力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切实执行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做好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备案、实地核查、代办退税发票开具、退税信息传递等工作,助力民营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十九)深化挖掘税收政策效应。配合地方政府“双招双引”,鼓励和吸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落户烟台,推动民营企业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十)大力推行发票“票E送”。推出“票E送”发票配送服务,民营企业纳税人于下单次日即可收到发票。积极协调在烟台设立票E送分库,进一步为民营企业降低快递费用。

  (二十一)税银互动线上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通过“税荣贷” 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民营企业实时给予额度授信,并支持民营企业线上进行提款还款。

  (二十二)进一步完善“烟台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提升民营企业信贷效率。联合市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银监局、担保公司(8家)以及全市42家商业股份制银行,共同搭建集“政税银企担”五位一体的“烟台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民营企业可以在线提出融资需求,提升贷款成功率。

  四、规范税收执法,保障权益,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纳税公平感

  (二十三)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除举报等案件外,坚持无风险不打扰,避免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民营企业实施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杜绝出现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现象。

  (二十四)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组织召开依法治税落实整改工作办公会,加大对执法机制和程序问题、执法队伍建设问题的监管力度。

  (二十五)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经省级税务局审批后,依法依规办理税款延期缴纳。

  (二十六)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对低风险民营企业,通过网上和实体办税服务厅、短信平台、信函等途径开展风险提醒服务和纳税辅导;对中风险民营企业,探索采用远程约谈、网上取证举证等方式,减少入户检查;对虚开骗税、恶意偷逃抗税的高风险企业,依法依规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充分运用行政手段严查重罚,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次办好”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涉税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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