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一批涉黑涉恶人员受严惩

日期:2018-10-09 14:58    来源:Y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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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母网10月9日讯(YMG记者 李珑 通讯员 郭宏伟)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牟平法院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立足审判职能,调配精干力量,组成了涉黑恶势力犯罪审理专业化审判队伍,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取得初步成效。今年第三季度以来,对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批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香菇款引发非法拘禁案

    在被告人刘某生伙同张某升、张某敬、孟某非法拘禁案中,牟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生因被害人张某购买香菇未支付其货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张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之后,被告人刘某生伙同被告人张某升、张某敬、孟某于2018年1月28日凌晨5时许,窜至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某冷库门前,采取拖、拽等手段强行将被害人张某带上鲁M×××82白色越野车,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欲将其带回遵化市。

    当天11时许,车辆行驶至莱州沙河检查站时被查获。期间,被告人张某升、张某敬对被害人张某实施过殴打,致其面部轻微伤。

    牟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生、张某升、张某敬、孟某为索要合法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均系坦白,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在实施非法拘禁过程中有殴打情节,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生、孟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居住地司法局同意二人纳入社区矫正,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被告人张某敬居住地司法局不同意其纳入社区矫正,不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

    2018年8月13日,牟平法院公开宣判此案,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生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张某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张某敬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孟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于某杰、林某敲诈勒索案

    在被告人林某敲诈勒索案中,牟平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8日,被害人谭某通过QQ添加网名为“无心”的杨某彤为好友,当时杨某彤告知其姓名为“刘雪”,双方通过聊天约定见面。

    2017年12月29日20时许,于某杰得知其女友杨某彤与被害人谭某约定在牟平区某公园见面后,纠集被告人林某以被害人谭某勾引自己女友为由,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拿走被害人身份证作抵押,向其索要人民币5000元,后因被害人报警而未遂。期间,被告人林某将被害人谭某面部、眼部殴打致伤。经鉴定,被害人谭某双眼部之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案件民事部分,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林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谭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元,并得到谅解。在被告人于某杰敲诈勒索案中,审理查明事实同上。

    另查,2017年12月17日,在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某村杜某家中,被告人于某杰在帮助被害人杜某办理广发银行信用卡时,利用帮助杜某操作手机的时机,通过支付宝“蚂蚁借呗”盗得被害人杜某现金人民币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于某杰将盗得现金全额退还给被害人杜某。

    2018年7月20日,牟平法院公开宣判此案,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8月20日,牟平法院判处被告人于某杰犯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丛某晓开设赌场案

    在被告人丛某晓开设赌场案中,经牟平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丛某晓于2017年7月底至2018年5月26日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两次在牟平区某小区北侧门面房一游戏厅内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他人进行赌博,后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所设置的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折合单人机共计78台。

    牟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丛某晓以营利为目的,摆放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78台供他人赌博,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丛某晓部分犯罪系自首,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

    2018年8月28日,牟平法院公开宣判此案,判处被告人丛某晓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收没赌资及具有赌博功能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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