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10月20日至10月26日共8件)

发布日期:2017-11-09 信息来源: 字体:【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0171020-8

烟台蓬莱市北沟镇栾家口村,有2家加工海蛎子的家庭作坊,污水乱排,臭气熏人。

蓬莱市

水、大气

北沟镇栾家口村北侧有1处海蛎子加工农户,南侧为1处海蛎子堆放点。有异味,未发现污水乱排情况。

要求村北侧加工点移至室内进行加工,关闭门窗,降低异味影响。目前,北侧加工点已按要求移至室内加工,村南侧堆放的海蛎子拟11月4日前清运完毕。

2

20171020-20

烟台招远市与龙口市白马镇(实为北马镇)上夼村交界处,石材厂排放污水至八里沙河,将河水污染。

招远市

问题中反映的八里沙河流经招远市张星镇大岚村、狗山李家村、虎龙斗村、大李家村、马格庄村以及龙口市北马镇杨家庄村、牛栏徐家村、上夼村,以上村都有石材加工企业,以往由于企业生产经营不规范,私自向河道排放污水,导致河水污染,河道淤堵。今年4月以来,招远市开展了张星镇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实行全行业停产整顿,故不存在继续排污问题,但由于上游未完全清淤,致使下游河水仍存在污染情况

1.10月31日,张星镇已开展上游河道清淤工作,同时建设拦水坝沉淀污染物。

2.严格石材整治标准,企业必须建设符合标准的雨污分流设施,杜绝污水外排。

3.加强后续生产监管,严查严处违法排污行为。

3

20171021-6

程郭镇前苏村,广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直排地下,导致地下水源污染严重

莱州市

莱州广诚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程郭镇前苏村西约800米处,主要从事氨基磺酸、硫酸镁项目生产,该企业硫酸镁、氨基磺酸结晶工艺中不产生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017年10月28日莱州市环保局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地下水进行了检测,经检测PH、硫酸盐指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4

20171021-7

诸由观镇花沟村东100米,有一家石灰窑,无环保手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龙口市

大气噪声

  1.诸由观镇洼沟村东石灰窑厂为龙口市诸由石灰窑厂,始建于1960年代,无环保手续。2016年9月,龙口市环保局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6]123号),责令其停止石灰生产,该厂停止了石灰生产。

2.2017年8月,龙口市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厂未经环保审批进行石灰石粉磨作业,又进行了立案查处,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7]124号),责令其停止石灰石粉磨生产,并处罚款。本次现场检查,该厂停产,未见粉尘噪声排放。

1.该厂已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粉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责令该厂未取得环保手续不得生产。

 无

5

20171023-6

烟台莱阳市,经旗西路施工,垃圾随处乱扔,粉尘污染严重

莱阳市

固废、大气

莱阳市旌旗路精品街建设工程部分路段正在施工,无垃圾随处乱扔的情况。对部分完成施工的路段,施工单位在竣工清理中为方便余料和垃圾外运,拆除了部分围挡,导致围挡内的垃圾外露,对市容造成一定影响。

因近日气候相对干燥,洒水车循环工作不够及时,导致施工道路表面有轻微尘土。

对目前尚未竣工清理的路段,采取先清除垃圾,后拆除围挡的方式。

对路面产生的扬尘,做到及时清理,加大洒水车数量和洒水频次,提升降尘效果。

 无

6

 20171023-15

栖霞市苏家店镇东三院村,河边有一家摇床厂,石子粉堆放在河里污染河水,粉尘影响周围农作物正常生长。

栖霞市

水、大气

该摇床厂采用石子粉通过摇床选金,石子粉堆放在河滩内,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

经查,该厂属于散乱污企业,已由苏家店镇政府下达了关停取缔通知,要求其“两断三清”,目前,已断水、断电,设备已拆除,原料及场地正在清理中。

 无

7

 20171025-3

七家镇曲家桥西400米,有一家石子厂,粉尘、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源。

龙口市

粉尘、废水

经查,投诉地点应位于龙口市七甲镇庙曲家村(龙口市金泰黄金有限公司北侧),该地点为矿沙加工处,经营者是王亮,生产设备有摇摆床及输送设施。原料为矿沙,其工艺为矿沙经输送带输送至摇摆床,经水洗分离出石子面及含金矿沙,然后全部出售。2017年10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同七甲家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处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加工处并未进行生产,现场无废水外排。该加工处虽未进行生产但设备并未拆除,存在生产的可能性。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处经营者立即拆除所有设备,不得再进行生产。

10月30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同七甲家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发现该处加工设备已完全拆除,已无法进行生产。同时为彻底解决该问题,将其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处理。同时,我们将加大对该区域的监察力度,杜绝“死灰复燃”现场的发生。

 无

8

20171026-3

莱山镇曲村与冶头村交汇处路北有一家养鸡场,外排异味气体,废水直排地下,污染环境

莱山区

大气、水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单位为莱山区莱山街道办事处曲村曲春玉养鸡场,个体经营,主营肉鸡饲养,养殖规模3.5万羽。检查现场有养殖鸡粪异味;养殖粪尿废水排入养鸡场西南2组水泥沉淀池中,沉淀池底部无防渗措施,养殖废水可下渗。

是 

根据《莱山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该养殖户已被列入畜牧养殖拆除范围,将于11月3日肉鸡出栏后拆除。同时区环保局要求其将所有养殖粪尿废水妥善外运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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