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6-06-16 09:41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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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 月 7 日在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烟台市财政局局长 黄永政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 2014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 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一二四五”发展战略,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90.2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0.5%,增长 12.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574.9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8.5%,增长 6.1%。 2014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24.9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0.3%,增长 3.3%,加税收返还及补助、县市区上解、上年结转、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及调入资金等 107.5 亿元,收入合计 132.4 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97.6 亿元,完成预算的 112.9%,增长 4.1%,加上解省支出、补助下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及结转下年支出等 34.8 亿元,支出合计 132.4 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教育支出 6.8 亿元,完成预算的 97%,增长 5.2%,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比年初预计数额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 1.7 亿元,完成预算的 111.8%,增长 2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8 亿元,完成预算的 86.5%,增长 6.5%,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比年初预计数额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 亿元,完成预算的 96.8%,增长 1.7%,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加大资金盘活力度,通过结余结转资金安排了部分项目,减少了当年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4 亿元,完成预算的 87.2%,增长 7.8%,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原定的部分医疗卫生维修改造项目未实施。 ——节能环保支出2.5亿元,完成预算的129.3%,增长32.8%。 ——农林水事务支出2.8亿元,完成预算的96.3%,增长8.1%,  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补助数额比年初预计数额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 7.9 亿元,完成预算的 87.3%,增长 1.6%,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运输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延至 2015 年拨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增长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272 亿元,完成预算的 201.5%,增长 44.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 278.3 亿元,完成预算的 206.2%,增长 37.6%。 2014 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21.3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6.3%,下降 30.2%,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收较多。主要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0.2 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7.2 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 1.9 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2015 万元。 2014 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 20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0.1%,下降 34%。主要支出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8.3 亿元,港口建设费支出 5 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3.3 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 8242 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2057 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初步汇总,在地方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14 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按照市十六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意见的要求,不断创新财政工作机制,完善财政政策措施,在保障重点项目、促进经济转型、增进百姓福祉以及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努力增收节支,缓解财政收支矛盾。针对经济运行总体趋紧、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引导产业、行业、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稳定经济增长,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加财政收入。2014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12.1%,高于全省 1.9 个百分点,仍然保持了较快增长。深入推进“财税质量三年提升计划”,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强化综合治税和科技治税体系,及时把经济转调成果体现到财政收入质量提高上来。全市实现地方税收 393.2 亿元,增长 13.8%,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 80.2%,比上年提高 3 个百分点,高于全省 1.3 个百分点。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向,针对改革对经济发展和地方财政的影响,落实过渡性扶持政策。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的支出原则,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压减经费全部用于增加民生等重点支出。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方面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融资平台信贷资金监管,加大存量资金统筹调配力度;另一方面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强化财银合作,加大对上政策和资金争取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113.4 亿元。东部新区完成投资 25.7 亿元,110 多个基础设施和公益类项目加快推进,海洋经济中心、金山湾两大核心板块快速成型。拨付资金 31.2 亿元加快推动立体交通网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青烟威荣城际铁路按时通车,龙烟铁路开工建设,新建市区主次干道 24 条,续建扩建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 23 个,新增供热面积 179 万平方米、供气用户 3.3 万户。三是,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落实“抓产业促发展”、“抓主体促发展”等各项政策,拨付资金 5889 万元,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支持“5510”、“8515”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38 个,带动企业年新增销售收入 314 亿元、税收收入 31 亿元、就业岗位 9400 多个。探索以基金方式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3.5 亿元,与社会资金合作成立养老产业引导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创新科技投入方式,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取贷款支持。严格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推进“营改增”扩围,兑现小微企业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取消和免征 47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减负 15.7 亿元。 四是,突出兜底线补短板,增强民生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拨付资金 29.8 亿元,全面完成 12 项为民服务实事。拨付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资金 3.7 亿元,确保粮农利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城乡低保、失独家庭扶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标准、 基本药物制度等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统一城乡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应保人群全覆盖。建立城乡一体大病保险制度,20 类疾病纳入保险范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 20 万元。建立困境儿童、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经济困难老年人帮扶制度,更多困难群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优化教育资源分配,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全过程教育资助体系,资助家庭困难学生 10 余万人。打造胶东红色文化龙头城市,支持《胶东烽火》拍摄,保障烟台山、革命历史陈列馆等教育基地建设,提高烟台红色文化影响力。新建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 2435 套,改造城市棚户区 2.36 万户,对 4800 户中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五是,注重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集中资金 1.9 亿元,推动实施《2014-2016 年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支持栖霞、福山 3 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水源地造林 1.1 万亩,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 3 个,河道及水源地周边 2963 个村居全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实施大气污染减排工程,安排补助资金 7950 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及新能源公交车购置。整合资金 3.4 亿元,以美丽乡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为抓手,连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完成村容整治项目 1623 个,惠及 1526 个村、127 万村民。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新增造林面积 25.8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 43.6%。 六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释放体制机制活力。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首次实现公开。建 立健全债务分类管理、偿债准备金和债务风险评估预警等一系列风险防控机制,政府性债务分类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建立,专项资金使用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对 30 个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管理,涉及资金 6.1 亿元。财政性结余资金统筹和周转金、暂付款清理成效显著,将 9.9 亿元沉淀资金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全市一般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 5%,远低于省里 9%的规定限额。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衔接更加紧密,各类工程、设备及服务采购节约资金 35.3 亿元,公务卡刷卡支出是上年的 3 倍多。集中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清理整治“小金库”、行政事业资产处置等专项检查,有效维护财经纪律。 2014 年,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全市经济转调、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基础不够稳固,发展质量和效益需进一步提高;刚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财政保障任务十分繁重,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部门预算编制不细、有的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衔接尚显不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指导和支持帮助。

 二、2015 年预算草案 2015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宏观经济方面,与国内经济形势相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与增速回调、挑战增多并存的复杂局面。财政收入方面,为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如取消或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经济的下行压力与税费优惠政策相互叠加,地方财政收入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保持中低速增长。财政支出方面,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民生保障标准,改善公共服务,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新增支出需求很大。总体看,2015 年全市各级财政的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 综合分析各方面形势,2015 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总体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调控引导作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和细化;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综合考虑各项收支增减因素,本着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 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539.4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等 159.6 亿元,收入合计 699 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98 亿元,增长 4%,加上解上级支出等 101 亿元,支出合计 699 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07.3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23.8 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1.6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2.3 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96.2 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303 亿元。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指导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2015 年预算编制工作重点在收支统筹方面深挖潜力、增收节支,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整合各项资金,强化财力统筹。加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从今年开始,将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9 项政府性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 10%的比例调入公共预算。转列和调入资金在保证相关支出需求后,统筹安排用于增加民生和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二是压减一般开支,创新投入方式。继续严格控制各部门单位的一般性经费开支,特别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等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一般竞争性领域投入,压减资金主要用于建立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经济发 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确需保留的专项资金从严界定、从紧控制,主要采用公开招标、公开评审等方式实行竞争性分配。三是盘活存量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除另有具体使用规定外,全部收回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 

(一)2015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2015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30.8 亿元,增长 23.9%,剔除一次性增收及基金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因素后增长 2%。其中,税收收入 14.4 亿元,下降 2.9%;非税收入 16.4 亿元,可比增长 6.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年结转、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县市区上解及调入资金等 103.1 亿元,市级各项收入共计 133.9 亿元。市级支出安排 103 亿元,增长 5.5%;加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 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以及结转下年支出等 29.9 亿元,市级各项支出共计 133.9 亿元,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市级重点项目支出主要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2.2 亿元(含其他资金安排 6500 万元)。其中:安排 1.1 亿元,用于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贫困村补助和农村“一事一议”奖补,对村级经费给予补助。安排 5685 万元,支持水利发展、南水北调和渔业增殖放流等。安排 4880 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水果产业振兴、农机化水平提升、畜牧业及林业发展等。 — 11 — ——支持生态环保建设 2.3 亿元(含其他资金安排 8480 万元)。其中:安排 7875 万元,用于支持栖霞村级垃圾集中清运、水肥一体化以及编制环境及水源地保护规划等水源地保护项目。安排 5650 万元,用于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补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等。安排 1140 万元,用于环境监测管理、环境检测设备购置及 “十三五”环境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等。从排污费收入安排 1830 万元,用于市区燃煤锅炉拆除,支持污染源治理整顿。安排 6000 万元,用于昆嵛山保护区建设补助,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支持经济发展 10.6 亿元(含其他资金安排 3600 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和人才引进、对外开放、旅游宣传营销、智慧城市等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投入,建立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和创业基金。 (1)安排科技与人才资金 1.9 亿元。其中:安排 7440 万元,用于科技自主创新及应用技术研发,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和成果转化先导基金。安排 5000 万元,用于高新区创新平台引进等。安排 5410 万元,支持科研院所建设、博士后工作站建设,鼓励专利发明创造。安排 1600 万元,用于高端人才引进补助。 (2)安排对外开放和发展资金 1.5 亿元。其中:安排 8650 万元,支持航空公司开辟新航线,对新机场查验设施和口岸查验机构给予补助。安排 800 万元,加快推进中韩经济合作区建设,支持友好城市交流等。安排 5300 万元,用于保税港区运行和二期封关补助,对通关中心建设和运行给予补助。 (3)安排旅游业发展及城市形象宣传经费 3000 万元,主要 — 12 — 用于媒体形象宣传、旅游促销等。 (4)安排工业、服务业及中小企业资金 6.9 亿元。其中:安排 1.7 亿元,支持建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加上 3000 万元的科技引导基金,当年安排的引导基金规模达到 2 亿元。安排 5000 万元,支持重点战略产业转调升级。安排 7460 万元,支持“5510”、 “8515”企业技术改造、“智慧提升工程”以及节能管理奖励,支持“菜篮子”工程、外经贸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鼓励引导服务业、葡萄酒产业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安排 2.5 亿元,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突破发展。安排 1.4 亿元,搭建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支持教育文体事业6.8亿元(含其他资金安排3.5亿元)。主要安排用于教育、文化、宣传、体育等方面的支出。 (1)安排教育资金 4.3 亿元。其中:安排 1.2 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免费、中职免学费及发放助学金等。安排 6000 万元,对县市区校舍标准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给予奖补,安排 2.4 亿元用于工贸技师学院、一职和艺校等市直学校新建。安排 1200 万元,对二中高新区校区设备购置及运转给予补助。 (2)安排文化广电资金 2.2 亿元。其中:安排 8000 万元,支持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及红色文化项目建设。安排 1.1 亿元,用于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艺术节以及图书馆和广电补助等。安排 2300 万元,支持艺术场馆运行及改造。 (3)安排宣传体育资金 2860 万元。其中:安排 1160 万元, — 13 — 支持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服务群众活动等。安排 1320 万元,用于全运会和省运会奖励。安排 380 万元,用于地震综合观测台建设补助。 ——支持民生和社会保障资金 4.8 亿元(含其它资金安排 2160 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福利、抚恤安置等方面的民生和社会保障支出。 (1)安排医疗卫生资金 2.1 亿元。其中:安排 7130 万元,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给予补助。安排 8400 万元,对重大病症医疗、义务献血储存、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给予补助,支持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设备购置等。安排 5560 万元,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奖励扶助等。 (2)安排低保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 6050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及困难家庭取暖补助、城乡医疗救助、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补助和临时救助补助等。 (3)安排抚恤安置资金 1.5 亿元。其中:安排 1500 万元,支持双拥工作。安排 7870 万元,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给予补助。安排 5735 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优待、军休干部抚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补助等。 (4)其他民生和社会保障资金 5400 万元,主要用于再就业、粮油储备、食品安全、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乘车补助等。 ——城市建设及维护资金 25.2 亿元。安排 20 亿元,支持城 — 14 — 建重点项目建设,其中,东部新区建设及还本付息补助 3 亿元,高新区建设补助 2 亿元,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2 亿元,城市轨道交通前期经费 2 亿元,城市维护支出 3.5 亿元,还本付息及还贷准备金等 6 亿元。安排 4.4 亿元,用于有关市直部门基本建设续建。安排 7100 万元,用于县乡公路维修养护。 ——社会治理资金安排 1.5 亿元。其中:安排 4620 万元,支持社会治安治理及稳定、公安信息化、监狱及戒毒所建设改造、司法平台建设、职务犯罪情报侦查系统建设等。安排 2750 万元,用于警备区、预备役、武警、边防等地方补助。安排 7940 万元,支持消防车辆和器材购置,推动消防信息化和消防站建设。 ——其他重点项目资金安排 5.7 亿元(含其他资金安排 5900 万元)。其中:安排 3 亿元,支持和帮扶栖霞、长岛加快发展。安排 3635 万元,用于支援新疆、西藏和重庆巫山。安排 1.2 亿元,用于正常晋级晋档、增人增资等经费补助。安排 3100 万元,用于代征税款手续费和发票兑奖补助。安排 2765 万元,用于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及网络租赁支出。安排 4000 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等。 (二)2015 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 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9 亿元,增长 36.3%,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比上年增加较多。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 19.6 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3.1 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 1.7 亿元,港口建设费收入 8000 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15 — 4050 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补助及县市区上解收入等 17.4 亿元,市级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 46.4 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 46.4 亿元,其中市级支出 31.7 亿元,增长 58%,补助下级及调出资金 6.6 亿元、年终结余资金 8.1 亿元。市级支出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支出 17.5 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6.6 亿元,港口建设费支出 3.3 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 1.5 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 4700 万元。 (三)2015 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 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1.6 亿元,剔除上年一次性清欠因素后增长 1.8%。其中,利润收入 1.1 亿元,股利、股息收入 4721 万元。当年预算收入加上年结转 7900 万元,2015 年市级可安排的收入为 2.4 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2.3 亿元,其中,安排资本性支出 5167 万元,用于市属企业国有资本金注入和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安排费用性支出 1.6 亿元,用于市属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及生活补贴、挂档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市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等;安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800 万元。 (四)2015 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 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197.2 亿元。当年收入加上年结转 197 亿元,2015 年收入总计 394.2 亿元。 2015 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20.9 亿元。收支相 — 16 — 抵,滚存结余 173.3 亿元。 (五)2015 年开发区及高新区财政预算 开发区、高新区作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从今年开始,两区财政预算纳入市级预算草案统一向大会进行报告。 1.开发区 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79 亿元,增长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61 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7.9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7.7 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8.9 亿元,支出安排 21.6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82.5 亿元。 2.高新区 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7.3 亿元,增长 46.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8.1 亿元,增长 5.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12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13.3 亿元。 (六)今年以来的财政拨款情况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至 2 月 2 日,市级安排支出 6.6 亿元,主要是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市级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经本次大会批准后,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市已经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清理甄别结果通过省政府上报财政部。 — 17 — 待国家、省批准后,我们再将政府债务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三、完成 2015 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进财税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促进税收依法征管。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推动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除涉密部门外)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推进跨年度预算平衡。严格预算追加,除按规定动用预备费解决应急支出外,一般不超预算追加支出。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选取部分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发展类和民生类项目实行第三方评价,提高评价公信力。二是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对政府性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按程序和限额举借债务。积极消化存量债务,分类处置平台债务,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向规范化的市场经营性主体转变,防范债务风险。三是依法加强财政监督。综合采取事前评估、预算评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财政监督、信息公开等多种监督管理手段,建立全方位财政资金监管体系。集中开展“三公”经费、“小金库”、民生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维护财税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二)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推进产业升级和市场主体培育。一是大力发展产业引导基金。将压减下来的市级专项资金以及上 — 18 — 级扶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切块资金,主要用于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成立工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服务业以及农业产业链延伸等多支产业发展基金。二是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边界和购买目录,将政府承担的更多公共服务事项,交给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园、创业园、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在供水、污水处理、医疗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筛选一批易于转为 PPP 模式的在建或新建项目开展试点,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保底线、补短板、民生优先导向,将新增财力更多用于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一是落实民生提标扩面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 320 元提高到 380 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 75 元提高到 85 元,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月 400 元和 500 元,贫困寄宿生资助覆盖面扩大到 15%,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 1500 元提高到 2000 元。二是努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大力支持惠及全民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城乡连接道路、农村公路、供气供暖、污水、垃圾处理等薄弱环节上集中用力,让更多群众切实感受到基础设施 — 19 — 带来的便利。努力推进生态环境改善,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投入,支持海洋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落实节能减排财政引导政策,强化空气污染治理,打造名副其实的“烟台蓝”品牌。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就业帮扶、大病救助、灾害救援等保障机制,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好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强化融资项目与棚改计划的衔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度。调整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政策,逐步由补助建房向补助困难群体转变,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等货币化方式,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四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深化教育、医疗、文化等民生领域改革,主动花钱买机制,把增加财政投入转化为建立民生保障长效机制的正向激励,推动民生事业持续发展。 各位代表,2015 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把改革精神和依法合规要求贯彻到财政发展改革的各个方面,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改革、真抓实干,努力完成 2015 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 20 — 表 1: 2014 年烟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单位:万元项 目 2013 年决算数 2014 年预算数 2014 年执行数金额 占预算% 比上年增长% 一、税收收入 3454892 3898000 3932275 100.9 13.8 增值税 422784 500000 527834 105.6 24.8 营业税 945680 1050000 1022290 97.4 8.1 企业所得税 518149 570000 543219 95.3 4.8 个人所得税 136560 155000 110109 71.0 -19.4 资源税 91337 88000 167611 190.5 8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96551 225000 221486 98.4 12.7 房产税 107432 120000 122638 102.2 14.2 印花税 51351 60000 56934 94.9 10.9 城镇土地使用税 242947 290000 259214 89.4 6.7 土地增值税 226381 270000 238579 88.4 5.4 车船税 37390 40000 42358 105.9 13.3 耕地占用税 192157 220000 384471 174.8 100.1 契税 286173 310000 235532 76.0 -17.7 二、非税收入 917403 977000 969371 99.2 5.7 专项收入 104200 117000 120045 102.6 15.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27092 142000 188172 132.5 48.1 罚没收入 128411 126000 131459 104.3 2.4 国有资本经营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550352 584000 518356 88.8 -5.8 其他收入 7348 8000 11339 141.7 54.3 本年收入合计 4372295 4875000 4901646 100.5 12.1 三、债务收入 76200 50000 89100 四、转移性收入 1817630 1259274 1700910 返还性收入 318011 318011 318011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370693 347497 520436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778976 334960 554414 调入资金等 2515 49243 上年结转及结余收入 347435 258806 258806 — 21 — 收入总计 6266125 6184274 6691656 表 2-1: 单位:万元项 目 2013 年决算数 2014 年预算数 2014 年执行数金额 占预算% 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2845 577600 643240 111.4 -4.4 二、公共安全支出 243628 229900 265482 115.5 9.0 其中:公安 142511 139200 154529 111.0 8.4 法院 32067 32400 37416 115.5 16.7 监狱 9850 9600 11861 123.6 20.4 三、教育支出 1019819 1002300 1046156 104.4 6.2 其中:普通教育 757246 732300 770791 105.3 6.1 职业教育 98706 100600 113226 112.6 14.7 四、科学技术支出 148168 162600 166419 102.3 12.3 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 88741 85700 99953 116.6 12.6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90581 83400 93392 112.0 3.1 其中:文化 37044 53700 50615 94.3 36.6 文物 13101 5200 16041 308.5 22.4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695979 703100 707102 100.6 7.5 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40005 167100 204978 122.7 46.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2123 219600 166773 75.9 2.9 七、医疗卫生 372290 405800 431117 106.2 15.8 其中:公共卫生 41240 46300 46792 101.1 13.5 医疗保障 168407 178900 193019 107.9 14.6 八、节能环保支出 141798 65500 98923 151.0 15.3 其中:污染防治 34680 33600 39707 118.2 14.5 — 22 — 九、城乡社区支出 464738 507700 707279 139.3 52.2 表 2-2: 单位:万元项 目 2013 年决算数 2014 年预算数 2014 年执行数金额 占预算% 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十、农林水支出 714815 700300 786444 112.3 10.0 其中:农业 433689 473500 545493 115.2 25.8 林业 38736 32200 37823 117.5 6.5 水利 104536 95800 96070 100.3 13.9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211582 155600 183180 117.7 4.9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35004 138500 173818 125.5 28.8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54053 38000 97099 255.5 79.6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 1658 400 3108 777.0 87.5 十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99418 78200 113934 145.7 14.6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173475 119200 112232 94.2 3.5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11583 9100 5373 59.0 3.7 十八、预备费 38600 十九、其他各项支出 166005 284200 114335 40.2 1.6 本年支出合计 5417439 5300000 5748633 108.5 6.1 转移性支出 848686 884274 943023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539147 630135 585921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18533 16563 27098 调出资金、债券还本支出等 32200 4250 28000 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000 结转下年支出 254683 229168 293549 累计净结余 4123 4158 4455 — 23 — 支出总计 6266125 6184274 6691656 表 3: 单位:万元项 目 2013 年决算数 2014 年预算数 2014 年执行数金额 占预算% 比上年增长% 一、税收收入 148941 150100 148028 98.6 -0.6 增值税 19436 14500 18017 124.3 -7.3 营业税 78079 87700 85296 97.3 9.2 企业所得税 32052 28500 23424 82.2 -26.9 个人所得税 5070 5100 4847 95.0 -4.4 城市维护建设税 7824 7400 6701 90.6 -14.4 房产税 1125 1200 1006 83.8 -10.6 印花税 608 600 1017 169.5 67.3 城镇土地使用税 1370 1500 1546 103.1 12.8 车船税 1 契税 3270 3500 6173 176.4 88.8 二、非税收入 91735 97900 100639 102.8 9.7 专项收入 2014 2200 8591 390.5 326.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1578 37500 62452 166.5 97.8 罚没收入 42567 43000 4783 11.1 -88.8 国有资本经营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14353 14000 23917 170.8 66.6 其他收入 1223 1200 896 74.7 -26.7 本年收入合计 240676 248000 248667 100.3 3.3 三、债务收入 63700 40000 63800 四、转移性收入 944731 836050 1012025 返还性收入 90657 90657 90657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47333 7053 21030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176350 85904 161363 下级上解收入 575590 587364 637586 调入资金 46 36317 上年结转及结余收入 54755 65072 65072 — 24 — 收入总计 1249107 1124050 1324492 表 4-1: 单位:万元项 目 2013 年决算数 2014 年预算数 2014 年执行数金额 占预算% 占本年支出比重% 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3513 75000 74507 99.3 7.6 1.4 二、公共安全支出 92844 93000 100460 108.0 10.3 8.2 其中:公安 60130 61550 62584 101.7 6.4 4.1 法院 6027 6050 7522 124.3 0.8 24.8 监狱 9850 9870 11861 120.2 1.2 20.4 三、教育支出 64563 70000 67907 97.0 7.0 5.2 其中:普通教育 8928 9300 6840 73.5 0.7 6.4 职业教育 34745 35000 42679 121.9 4.4 22.8 四、科学技术支出 13410 15000 16766 111.8 1.7 25.0 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 10912 11600 9438 81.4 1.0 5.9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20050 21000 18156 86.5 1.9 6.5 其中:文化 8568 8600 9107 105.9 0.9 6.3 文物 2734 2740 3759 137.2 0.4 37.5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78107 82000 79400 96.8 8.1 1.7 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83 190 100 52.6 -45.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0472 34090 33484 98.2 3.4 9.9 七、医疗卫生 43196 46000 40095 87.2 4.1 7.8 其中:公共卫生 7486 7510 8313 110.7 0.9 11.1 医疗保障 16045 16070 19727 122.8 2.0 22.9 八、节能环保支出 18506 19000 24571 129.3 2.5 32.8 其中:污染防治 12718 13170 12158 92.3 1.2 3.8 — 25 — 九、城乡社区支出 191261 192000 278110 144.8 28.5 29.7 表 4-2: 单位:万元项 目 2013 年决算数 2014 年预算数 2014 年执行数金额 占预算% 占本年支出比重% 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十、农林水支出 28635 29000 27924 96.3 2.9 8.1 其中:农业 15260 15600 16197 103.8 1.7 6.1 林业 4512 4600 5782 125.7 0.6 28.1 水利 5676 5800 3067 52.9 0.3 6.6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89187 91000 79467 87.3 8.1 1.6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5587 16000 11784 73.7 1.2 6.8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2973 13300 53664 403.5 5.5 5.3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 364 360 110 30.6 1.4 十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16189 16100 8822 54.8 0.9 5.2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40796 41000 12433 30.3 1.3 4.5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4238 4400 1187 27.0 0.1 4.3 十八、预备费 10000 十九、其他各项支出 134658 30840 80845 262.1 8.3 -40.0 本年支出合计 938077 865000 976208 112.9 100.0 4.1 转移性支出 311030 259050 348284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83603 95747 93298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162355 111353 128790 调出资金、债券还本支出等 4250 结转下年支出 63431 50300 120074 累计净结余 1641 1650 1872 — 26 — 支出总计 1249107 1124050 1324492 表 5: 单位:万元项 目 2013 年决算数 2014 年预算数 2014 年执行数金额 占预算% 比上年增长% 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211 200 589 294.5 179.1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1857 1400 2015 143.9 8.5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14170 140000 102185 73.0 -52.3 四、彩票公益金收入 11846 8000 19358 242.0 63.4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44059 30000 71677 238.9 62.7 六、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32456 20400 16819 82.4 -48.2 本年基金收入合计 304599 200000 212643 106.3 -30.2 转移性收入 152116 159610 217132 上级补助收入 34819 53206 66497 下级上解收入 22284 24512 22927 上年结转及结余收入 95013 81892 77589 调入资金 50119 — 27 — 收入总计 456715 359610 429775 表 6: 单位:万元项 目 2013 年决算数 2014 年预算数 2014 年执行数金额 占预算% 比上年增长%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19 182 -16.9 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219 182 -16.9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49 600 899 149.8 -42.0 三、城乡社区支出 242102 178140 122415 68.7 -49.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80410 140000 82839 59.2 -54.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37128 30000 33391 111.3 -10.1 四、农林水支出 12259 3600 4628 128.6 -62.2 五、交通运输支出 27897 8000 55548 694.4 99.1 其中: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3539 5548 56.8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690 1660 2093 126.1 -55.4 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5 200 5 2.5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4146 1400 2057 146.9 -50.4 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14918 8000 14523 181.5 -2.6 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8505 8000 8242 103.0 -3.1 本年基金支出合计 303634 200000 200288 100.1 -34.0 转移性支出 153081 159610 229487 补助下级支出 75446 81812 86310 调出资金 46 — 28 — 年终结余 77589 77798 143177 支出总计 456715 359610 429775 表 7: 单位:万元项 目 2014 年决算数 2015 年预算数金额 比上年增长% 一、税收收入 3932275 4215320 7.2 增值税 527834 588188 11.4 营业税 1022290 1092988 6.9 企业所得税 543219 600559 10.6 个人所得税 110109 124160 12.8 资源税 167611 173156 3.3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1486 242356 9.4 房产税 122638 145929 19.0 印花税 56934 63210 1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259214 323861 24.9 土地增值税 238579 268227 12.4 车船税 42358 46549 9.9 耕地占用税 384471 318940 -17.0 契税 235532 227197 -3.5 二、非税收入 969371 1178180 21.5 专项收入 120045 251915 109.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88172 186152 -1.1 罚没收入 131459 149008 13.3 国有资本经营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518356 587012 13.2 其他收入 11339 4093 -63.9 本年收入合计 4901646 5393500 10.0 三、债务收入 89100 四、转移性收入 1700910 1596395 返还性收入 318011 318011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520436 520436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554414 413833 — 29 — 调入资金等 49243 46111 上年结转及结余收入 258806 298004 收入总计 6691656 6989895 表 8-1: 单位:万元项 目 2014 年决算数 2015 年预算数金额 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43240 544652 3.8 二、公共安全支出 265482 284505 7.2 其中:公安 154529 168084 8.8 法院 37416 38254 2.2 监狱 11861 12338 4.0 三、教育支出 1046156 1074606 6.8 其中:普通教育 770791 773801 0.4 职业教育 113226 119636 5.7 四、科学技术支出 166419 139748 6.3 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 99953 81094 8.2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93392 118282 26.7 其中:文化 50615 70780 39.8 文物 16041 8373 4.1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707102 761501 7.7 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04978 260422 27.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6773 143003 12.8 七、医疗卫生 431117 499441 15.8 其中:公共卫生 46792 53763 14.9 医疗保障 193019 208999 8.3 — 30 — 八、节能环保支出 98923 106385 7.5 其中:污染防治 39707 48341 21.7 九、城乡社区支出 707279 527671 4.0 表 8-2: 续表项 目 2014 年决算数 2015 年预算数金额 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十、农林水支出 786444 780125 5.9 其中:农业 545493 532002 5.2 林业 37823 45157 19.4 水利 96070 103280 7.5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183180 169337 18.3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73818 165241 23.5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97099 61805 4.6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 3108 2619 24.2 十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113934 99472 5.9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112232 106547 0.3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5373 6177 15.0 十八、预备费 81475 十九、其他各项支出 114335 450411 28.9 本年支出合计 5748633 5980000 4.0 转移性支出 943023 1009895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585921 638063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27098 27200 调出资金、债券还本支出等 28000 74500 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000 12583 — 31 — 结转下年支出 293549 253094 累计净结余 4455 4455 支出总计 6691656 6989895 表 9: 单位:万元项 目 2014 年决算数 2015 年预算数金额 比上年增长% 备注一、税收收入 148028 143775 -2.9 增值税 18017 16568 -8.0 营业税 85296 87900 3.1 企业所得税 23424 21514 -8.2 个人所得税 4847 4700 -3.0 城市维护建设税 6701 6900 3.0 房产税 1006 1000 -0.6 印花税 1017 1050 3.2 城镇土地使用税 1546 2000 29.4 契税 6173 2143 -65.3 二、非税收入 100639 164225 63.2 可比增长 6.7% 专项收入 8591 16367 90.5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62452 70650 13.1 罚没收入 4783 34728 626.1 国有资本经营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23917 41322 72.8 其他收入 896 1158 29.2 本年收入合计 248667 308000 23.9 可比增长 2% 三、债务收入 63800 四、转移性收入 1012025 1030912 返还性收入 90657 90657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21030 52490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161363 80682 — 32 — 下级上解收入 637586 670992 调入资金等 36317 14145 上年结转及结余收入 65072 121946 收入总计 1324492 1338912 表 10-1: 单位:万元项 目 2014 年决算数 2015 年预算数金额 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4507 100303 3.8 二、公共安全支出 100460 119477 18.9 其中:公安 62584 76182 21.7 法院 7522 6808 9.4 监狱 11861 12398 4.5 三、教育支出 67907 98780 45.5 其中:普通教育 6840 7581 10.8 职业教育 42679 62167 45.7 四、科学技术支出 16766 16702 13.1 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 9438 9537 11.7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18156 34790 14.5 其中:文化 9107 14788 18.5 文物 3759 3364 6.5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79400 64413 12.2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3484 21239 14.9 七、医疗卫生 40095 42967 7.2 其中:公共卫生 8313 8331 0.2 医疗保障 19727 13426 25.2 — 33 — 八、节能环保支出 24571 30420 23.8 其中:污染防治 12158 19600 7.7 九、城乡社区支出 278110 175739 4.5 — 34 — 表 10-2: 续表项 目 2014 年决算数 2015 年预算数金额 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十、农林水支出 27924 54999 18.2 其中:农业 16197 16232 0.2 林业 5782 17328 18.1 水利 3067 12013 17.8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79467 69262 16.5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1784 22105 19.7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53664 16373 19.8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 110 299 8.2 十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8822 19870 11.9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12433 19342 7.3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1187 1142 15.7 十八、预备费 30000 十九、其他各项支出 80845 113017 15.1 本年支出合计 976208 1030000 5.5 转移性支出 348284 308912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93298 138360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128790 73500 调出资金、债券还本支出等 4250 31900 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000 结转下年支出 120074 55152 累计净结余 1872 支出总计 1324492 1338912 — 35 — 表 11: 单位:万元项 目 2014 年决算数 2015 年预算数金额 比上年增长% 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589 600 1.9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2015 950 -52.9 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4000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02185 195700 91.5 五、彩票公益金收入 19358 17200 -11.1 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71677 31000 -56.8 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16819 40286 139.5 本年基金收入合计 212643 289736 36.3 转移性收入 217132 174148 上级补助收入 66497 24000 下级上解收入 22927 6971 上年结转及结余收入 77589 143177 调入资金 50119 收入总计 429775 463884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 号)文件规定,我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将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9 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 36 — 表 12: 单位:万元项 目 2014 年决算数 2015 年预算数金额 比上年增长% 一、城乡社区支出 122415 257078 11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82839 174967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33391 65879 二、农林水支出 4628 三、交通运输支出 55548 37400 -32.7 其中: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5548 4000 -27.9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093 909 -56.6 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5 5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2057 600 -70.8 五、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15604 21113 45.4 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8242 14796 79.5 本年基金支出合计 200288 316500 58.0 转移性支出 229487 147384 补助下级支出 86310 54000 调出资金 12345 年终结余 143177 81039 支出总计 429775 463884 — 37 — 表 13: 单位:万元项 目 2015 年预算数金额 比上年增长% 一、利润收入 11101 -46.0 化工企业利润收入 9000 121.9 运输企业利润收入 507 66.3 机械企业利润收入 80 -56.5 投资服务企业利润收入 1483 -89.8 建筑施工企业利润收入 14 -42.0 科学研究企业利润收入 18 -69.3 二、股利、股息收入 4721 -29.6 国有控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 4721 20.4 本年收入合计 15822 -42.3 上年结转收入 7900 收入总计 23722 — 38 — 表 14: 单位:万元项 目 2015 年预算数金额 比上年增长% 一、资本性支出 5167 51.5 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注入 5167 51.5 二、费用性支出 16367 -28.0 (一)购买应转持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资金支出 1912 70.4 (二)重点项目支出 2000 -76.1 (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 12250 -6.0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出 11750 -6.2 2.企业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 500 (四)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经费等支出 205 -16.3 三、其他支出 1800 82.2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800 82.2 本年支出合计 23334 -14.0 结转下年支出 388 支出总计 23722 — 39 — 表 15:单位:万元项 目 2014 年执行数 2015 年预算数 比上年增长%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1737564 1972074 13.5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943964 1052082 11.5 (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58270 60778 4.3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419958 460809 9.7 (四)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36553 41601 13.8 (五)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31962 37353 16.9 (六)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66691 211275 26.7 (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63500 91503 44.1 (八)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9593 9763 1.8 (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7073 6910 -2.3 — 40 — 表 16:单位:万元项 目 2014 年执行数 2015 年预算数 比上年增长%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1898366 2209179 16.4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146468 1317503 14.9 (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33501 46074 37.5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401783 439304 9.3 (四)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36550 45913 25.6 (五)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29894 31913 6.8 (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72950 228449 32.1 (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65200 88469 35.7 (八) 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9839 9437 -4.1 (九)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2181 2117 -2.9 — 41 — 表 17:单位:万元项 目 2014 年执行数 2015 年预算数一、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合计 -133107 -237100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172504 -265421 (二)失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22464 14703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18175 21505 (四)工伤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3 -4311 (五)生育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2068 5440 (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6259 -17174 (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1700 3034 (八)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基金年收支结余 -246 326 (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年收支结余 4892 4798 二、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合计 1969918 1732818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1285510 1020089 (二)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157606 172309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376909 398414 (四)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27146 22835 (五)生育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51894 57334 (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40963 23789 (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4117 7151 (八)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878 1204 (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24895 29693 — 42 —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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