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 |
所属部门(地区) | 烟台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
受理单位 | 烟台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
办理机构 | 卫生处 |
承办人员 | 付云 |
联系电话 | 6396808 |
办理地址 | |
乘车线路 | 乘坐22、526路公交车烟台开发区行政中心站点下车 |
在线办理地址 | |
许可期限 | 申请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
许可条件 | 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 |
许可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申请材料 |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3、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4、相关人员资质证明。 |
许可程序 | 申请→审核→实地查看→出具审核意见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备注 | |
友情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