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
所属部门(地区) |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单位 |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机构 |
社会保障科 |
承办人员 |
侯树华 孙晓英 |
联系电话 |
0 |
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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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线路 |
体育公园 (东 491 米) 7路, 10路, 17路(南寨线), 17路, 23路, 52路, 62路或乘5.50.53.55到中国银行莱山支行下车 |
在线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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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期限 |
申请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 |
许可条件 |
1、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职工(干部)年满60周岁。
2、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
许可依据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第十三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退职,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 |
申请材料 |
1、职工身份证;2、户口簿;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4、职工本人的退休申请;5、档案与实际年龄不符者需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许可程序 |
窗口受理→社保科查档→窗口审批→窗口转劳保处办理支付待遇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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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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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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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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