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批准
所属部门(地区)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单位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机构 社会保障科
承办人员 郭招 邢丽华
联系电话 8113922
办理地址
乘车线路 体育公园 (东 491 米) 7路, 10路, 17路(南寨线), 17路, 23路, 52路, 62路或乘5.50.53.55到中国银行莱山支行下车
在线办理地址
许可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2、因工致殘,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许可依据 国发【1978】104号文)第十四条 干部离休、退休、退职,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
申请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医院病历。
许可程序 窗口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工资福利科审查→机关保险事业处办理支付待遇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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