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所属部门(地区) |
莱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受理单位 |
莱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办理机构 |
莱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承办人员 |
高晓芳 |
联系电话 |
3365525 |
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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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线路 |
乘1路公交车在市政府站点下车,或乘5路公交车在邮政局站点下车。 |
在线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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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期限 |
30个工作日 |
许可条件 |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并按期参加年检。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公用设施管理、知识产权事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
许可依据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
申请材料 |
事业单位登记提交材料证明
设立登记
1、按规定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现职文件或复印件;
5、开办资金证明。验资证明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财政拨款单位的开办资金证明;
6、住所证明;
7、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8、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或者复印件;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证件。
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管理或者执业许可管理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改变登记事项的申请变更)
申请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1、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变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证明。
3、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资证明。
5、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6、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举办单位变动的证明文件
注销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审批机关决定撤销或者解散的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4、注销公告(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年检报告提交材料
1、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财务报表(盖单位章和主管局章)或审计报告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5、授权经办人办理年检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盖公章或者主管局出具证明)、
8、印模(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9、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卫生) |
许可程序 |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备案。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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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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