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审核 | |
所属部门(地区) | 招远市司法局 |
受理单位 | 招远市司法局 |
办理机构 | 基层科 |
承办人员 | 孙秀军 |
联系电话 | 8213534 |
办理地址 | |
乘车线路 | 乘坐1、5路公交车至一百站点下车 |
在线办理地址 | |
许可期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条件 |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3、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6个月,被该所鉴定为合格; 4、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品行良好; 6、身体健康。 |
许可依据 | 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十七条 |
申请材料 |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考核鉴定表》; 5、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6、身份证复印件; 7、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 8、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许可程序 | 1、受理申请; 2、审核; 3、出具审查意见。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备注 | |
友情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