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所属部门(地区)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受理单位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办理机构 治安管理大队
承办人员 王为政、曲淑丽
联系电话 6380929
办理地址
乘车线路 乘坐22、526路公交车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
在线办理地址
许可期限 15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回国后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其他证件遗失或过期的。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复印件; 2、填写台湾居民、华侨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 3、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 4、遗失证件的需提交派出所报失证明。
许可程序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受理、审核材料,申请材料网上报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复核、审批,报省厅出入境管理处制证、发证。
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20元/项、次 多次有效:100元/项、次
收费依据 (1993)鲁公外1967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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