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文物保护单位变更隶属关系批准
所属部门(地区)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受理单位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理机构 文物科
承办人员 张志超
联系电话 6631623
办理地址
乘车线路 口腔病医院 (北 297 米) 8路, 17路(南寨线), 18路, 28路, 45路, 47路, 49路, 55路东庄线
在线办理地址 http://www.ytshenpi.cn/
许可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办结
许可条件 改变隶属关系非常必要
许可依据 《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 1、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变隶属关系事由、计划及批准文件; 2、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改变隶属关系意见; 3、申请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许可程序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主管领导审核后作出审理决定—> 报市政府批准—>向申请人发放审理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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