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文物档案和文物收藏单位管理制度备案
所属部门(地区)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受理单位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理机构 文物科
承办人员 张志超
联系电话 6631623
办理地址
乘车线路 口腔病医院 (北 297 米) 8路, 17路(南寨线), 18路, 28路, 45路, 47路, 49路, 55路东庄线
在线办理地址 http://www.ytshenpi.cn/
许可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办结
许可条件 馆藏文物档案和文物收藏单位管理制度完备健全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申请材料 1 、藏品档案应包括藏品级别、类别、形状、现状、数量等说明材料; 2、管理制度应包括人员管理及库房管理制度。
许可程序 受理申请—>审查上报材料—>审查合格发给备案通知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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