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程序 | |
所属部门(地区) | 烟台市红十字会 |
受理单位 | 烟台市红十字会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 |
承办人员 | 吉加宽 |
联系电话 | 0 |
办理地址 | |
乘车线路 | 坐5.50.53.33.59路车中信银行下;86路车到银海路下 |
在线办理地址 | |
许可期限 | 无 |
许可条件 | 遗体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捐献人捐献行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捐献人生前自愿捐献遗体的,其近亲属应当尊重捐献人的捐献意愿。 |
许可依据 | 《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 |
申请材料 | 《山东省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身体证复印件。 |
许可程序 | 1、凡在本市居住、自愿、无偿的遗体捐献者,本人可直接到各极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表。 2、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经所有直系亲属同意后可办理捐献遗体的手续。 |
收费标准 | |
收费依据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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