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变更主要登记事项备案
所属部门(地区)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受理单位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理机构 印刷发行管理科
承办人员 赵睿
联系电话 0
办理地址
乘车线路 乘坐8.18.50.28.17路公交车口腔医院站点下车
在线办理地址 http://www.ytshenpi.cn/login/index.aspx
许可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许可条件 国务院令第315号《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1条
许可依据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申请材料 1、县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2、申请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生产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5、验资报告及注册资金证明; 6、拥有印刷设备的有效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8、填写《印刷企业变更主要登记事项备案表》。
许可程序 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核准—>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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