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评审
所属部门(地区) 烟台市旅游局
受理单位 烟台市旅游局
办理机构 规划发展科
承办人员 宋聪
联系电话 6674759
办理地址
乘车线路 乘坐7、46、21、23、86路公交车到南山公园或毓璜顶公园下车
在线办理地址
许可期限 3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必须按照《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的要求进行 2、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单位必须为旅游规划相应资质单位 3、必须上报完备的规划成果
许可依据 1、《山东省旅游条例》(2010年10月起执行) 2、《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申请材料 1、旅游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明 2、旅游规划成果,包含文本、附件、图件等 3、旅游规划委托方评审申请
许可程序 1、旅游规划委托单位提交评审申请 2、市旅游局审核所提交的资料,对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3、市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专家评审费及相关会议费用用规划委托方负责。
收费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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