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入出境签证
所属部门(地区) 烟台市公安局
受理单位 烟台市公安局
办理机构 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承办人员 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办证大厅1-6号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 6297050
办理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
乘车线路 7、10、17、23、52、62路公交车至体育公园
在线办理地址
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办理条件 来烟旅游者或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来烟探亲或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或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或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中国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或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或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或一般探亲人员来烟探亲者或因私事入境者或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 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
提交材料 来烟旅游 来烟旅游的外国人应当申请L签证。本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申请个人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无接待单位的,个人提供书面申请(申请需本人自己手写,若不是中文需翻译件,翻译件需打印)以及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四、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来烟探亲 以上人员来烟探亲应当申请L签证。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另外还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提供个人书面申请(申请需本人自己手写,若不是中文需翻译件,翻译件需打印)或单位申请; 四、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还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如暂住证)及居民身份证之复印件(验原件); 2、探望华侨,还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之复印件(验原件)及在华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之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在华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 4、探望台湾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之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在华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 5、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还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之复印件(验原件); 五、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 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申请签证 以上人员来烟探亲应当申请L签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提供留学生就读院校申请公函及其组织机构代码; 四、提供留学生护照、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之复印件(验原件)。 五、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 六、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中国境内直系 亲属的外国人申请签证 以上人员应当申请L签证。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提供个人书面申请(申请需本人自己手写,若不是中文需翻译件,翻译件需打印); 四、提供被投靠中国公民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之复印件(验原件); 五、提供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六、提供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 七、提供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 八、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 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 以上人员应当申请L签证。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提供个人书面申请(申请需本人自己手写,若不是中文需翻译件,翻译件需打印); 四、提供房产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提供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 六、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七、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签证 以上人员应当申请L签证。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申请人的出生证明之复印件,外籍父母的护照主页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须提供其中国护照主页复印件以及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寄养理由、寄养儿童父母的简历(包括国籍、职业或身份、何时何因出国、何时获得所在国居留权、何时加入外国籍)等内容; 五、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六、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保证。书面保证须注明: 1、承担寄养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业、家庭住址、与被寄养人的关系等; 2、被寄养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及出生地点; 3、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的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 4、注明寄养年限; 5、保证被寄养者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按期离境等内容。 七、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一般探亲人员来烟探亲 一般探亲人员来烟探亲应当申请L签证。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提供个人书面申请(申请需本人自己手写,若不是中文需翻译件,翻译件需打印)或单位申请; 四、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亲属的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之复印件; 2、探望华侨,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之复印件; 3、探望港澳居民,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之复印件; 4、探望台湾居民,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之复印件; 5、探望常住外国人,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亲属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之复印件; 五、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探望华侨或港澳台居民还须提供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因私事入境申请L签证 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提供个人书面申请(申请需本人自己手写,若不是中文需翻译件,翻译件需打印); 四、1、来华看病者申请签证,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之复印件(验原件); 2、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签证(如访友),须提供相关证明(如被访者身份证明之复印件)。 五、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对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 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申请签证 以上人员应当申请F签证,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提供本地接待单位公函; 四、提供接待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验原件); 五、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收费标准 按入境次数收费;对等国家和分对等国家收费不同
收费依据 依据《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的通知》之规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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