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含)以下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 | |
所属部门(地区) | 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
受理单位 | 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
办理机构 | 运政服务大厅 |
承办人员 | 刘辉 |
联系电话 | 6291387 |
办理地址 | |
乘车线路 | 1、2、5、52、62烟台三中站点下车 |
在线办理地址 | 无 |
许可期限 | 10个工作日 |
许可条件 | 无 |
许可依据 | 交通部十号部令,《道路客运站管理规定》 |
申请材料 | 1、《道路客运站经营申请表》 2、客运站站级核定申请报告 3、客运站建设交通规划批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 4、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
许可程序 | 大厅受理申请材料——一科复审材料、组织现场勘验并提交审核意见——向客运站经营者出具站级验收证明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备注 | |
友情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