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 |
所属部门(地区) | 莱州市环境保护局 |
受理单位 | 莱州市环境保护局 |
办理机构 | 莱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控科 |
承办人员 | 孙源康 |
联系电话 | 0 |
办理地址 | |
乘车线路 | 乘坐1路公交车中医院站点下车 |
在线办理地址 | |
许可期限 | 申请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
许可条件 | 完成限期整治任务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 |
申请材料 | 1、申请验收报告;2、项目工作报告;3、项目技术报告;4、污染物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书;5、有监测资质的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等 |
许可程序 | 1、受理申请;2、审核材料;3、现场验收;4、出具审查意见。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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