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心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申报登记
所属部门(地区) 芝罘区房管处
受理单位 芝罘区房管处
办理机构 芝罘岛街道办事处建设开发办公室
承办人员 魏斌
联系电话 6855105
办理地址
乘车线路 49、19路芝罘岛街道办事处下车
在线办理地址
许可期限 每年一次(受理时间以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许可条件 (1)申报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 (2)申报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申报人夫妇双方及同户口的未婚子女)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3)申报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25(含)周岁。(今年标准) (4)申报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0元(含)
许可依据 《市中心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申报登记档案》
申请材料 1、申报家庭现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须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成员的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3、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家庭城市居民常住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人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离异、去世的证明材料。 6、需要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核; 3、公示; 4、选房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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