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心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申报登记 | |
所属部门(地区) | 芝罘区房管处 |
受理单位 | 芝罘区房管处 |
办理机构 | 芝罘岛街道办事处建设开发办公室 |
承办人员 | 魏斌 |
联系电话 | 6855105 |
办理地址 | |
乘车线路 | 49、19路芝罘岛街道办事处下车 |
在线办理地址 | |
许可期限 | 每年一次(受理时间以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
许可条件 | (1)申报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 (2)申报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申报人夫妇双方及同户口的未婚子女)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3)申报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25(含)周岁。(今年标准) (4)申报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0元(含) |
许可依据 | 《市中心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申报登记档案》 |
申请材料 | 1、申报家庭现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须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成员的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3、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家庭城市居民常住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人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离异、去世的证明材料。 6、需要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
许可程序 | 1、受理申请; 2、审核; 3、公示; 4、选房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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