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
所属部门(地区) 莱州市住房管理中心
受理单位 莱州市住房管理中心
办理机构 莱州市住房管理中心房产登记管理科
承办人员 李玉忠
联系电话 2093057
办理地址
乘车线路 乘2路、7路车到城市执法局下车
在线办理地址
许可期限 2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许可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土地使用权证 -3、房屋赠与合同 -4、公证书 -5、房屋评估报告 -6、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7、契税完税证明 -8、房屋平面图 -9、其它材料 注: -1、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合法资格证明、法人或负责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单位(法人)组织处置房屋的属国有资产,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文;其他单位(组织)需出具有权处置资产的证明材料(如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处置房屋的书面证明材料、职代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
许可程序 -1、申请 -2、受理 -3、交费 -4、审批 -5、记载于登记薄 -6、归档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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