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审批 | |
所属部门(地区) |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单位 |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机构 |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保险福利科 |
承办人员 | 仲昆 |
联系电话 | 8512838 |
办理地址 | |
乘车线路 | 公交车1、2路 |
在线办理地址 | 无 |
许可期限 | 6个月 |
许可条件 | 原国有集体企业参保职工,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缴费满15年以上。 |
许可依据 | 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
申请材料 | 职工档案、户口簿、身份证、《龙口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
许可程序 | 凡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由单位统一上报保险福利科初审,再上报烟台业务上级审批,审核合格的单位公示10天,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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