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 | |
所属部门(地区) | 龙口市民政局 |
受理单位 | 龙口市民政局 |
办理机构 | 龙口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
承办人员 | 王成刚 |
联系电话 | 0 |
办理地址 | |
乘车线路 | 公交车2路 |
在线办理地址 | 无 |
许可期限 | 申请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
许可条件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许可依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
申请材料 |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总结;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 4、财务报表。 |
许可程序 | 1、受理申请;2、审核;3、出具审查意见。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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