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
所属部门(地区) 龙口市民政局
受理单位 龙口市民政局
办理机构 龙口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承办人员 王成刚
联系电话 0
办理地址
乘车线路 公交车2路
在线办理地址
许可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许可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
许可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申请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总结;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 4、财务报表。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2、审核;3、出具审查意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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