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审批 |
所属部门(地区) |
莱州市驿道镇人民政府 |
受理单位 |
莱州市驿道镇人民政府 |
办理机构 |
驿道镇林业站 |
承办人员 |
张德林 |
联系电话 |
2533700 |
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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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线路 |
乘坐16路公交车驿道镇人民政府下车 |
在线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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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期限 |
村审批采伐树木,提交申请后,半月时间办理完采伐审批手续。 |
许可条件 |
无 |
许可依据 |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
申请材料 |
采伐树木审批表 |
许可程序 |
林木采伐审批程序
1、先由村委提出采伐树木审批表,地点、树种、采伐株数。有村委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公章。
2、提交申请表后,有林业站组织人员现场清查,看是否和审批表的株数一致。
3、查后没问题的,由林业站向分管领导汇报,领导批准后,申请表盖林业站章、政府章。
4、由林业站向林业局提交审批表,由林业局组织人员现场清查,没问题后由林业局分管局长签字,到便民服务大厅办理采伐许可证。
4、采伐证办理后,村按采伐证采伐期限进行采伐。
5、村进行树木采伐,由林业站组织人员现场督查。 |
收费标准 |
对随意烧荒、烧地堰、在林区和林场地带吸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尚未造成损失的,发现一起罚款30-50元,对过失引起山林火灾者,尚未造成损失的,要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以50-500元的罚款,对故意纵火,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收费依据 |
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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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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