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登记 | |
所属部门(地区) |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
受理单位 |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
办理机构 |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村镇办、房管办 |
承办人员 | 林丽 |
联系电话 | 8548419 |
办理地址 | |
乘车线路 | 公交车2路 |
在线办理地址 | 无 |
许可期限 | 5天 |
许可条件 | 无 |
许可依据 | 《房地产管理法》第七章第六十条 |
申请材料 | 1、发改局立项批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建设单位出具,查看原件留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建设单位出具,查看原件留复印件)3、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建设单位出具,查看原件留复印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建设单位出具)5、施工许可证;(原件1份)(申请人出具)6、竣工验收材料;(原件1份)(建设单位出具)7、建设房屋平面图;(原件1份)(请测绘中介机构测量)8、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建设单位出具,查看原件留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原件1份)(建设单位出具)9、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建设单位出具,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0、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主管部门证明;(原件1份)(建设单位出具)11、申请书。(原件1份)(建设单位到建设局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填写) |
许可程序 | 受理申请—>审核材料—>领导审批—>颁发房产证 |
收费标准 | 房屋登记费550元/宗;工本费:每增核一本10元/本/次 |
收费依据 | 鲁价费发[2008]103号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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